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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光法師:以放生款賑災是錯因果嗎?(211)


時間:2018/5/13 作者:藎木

211、以放生款賑災是錯因果嗎?

以放生款賑災,則是轉濟疏輕之財,以濟親重之急。因果固有,當不致因此獲罪。

近來放生者,多多不得其道。名曰放生,實無放生之益。切願認真勸人戒殺吃素,較比勸人集資放生,仍舊吃肉,了無所減者,利益多多也。

君子之於天下也,無適也,無莫也,義之與比。以放生款賑災,則是轉濟疏輕之財,以濟親重之急。因果固有,當不致因此獲罪。十三年,黃涵之在道尹任,募開放生園。江浙打仗後,彼即告退。馮夢華知彼尚有放生園款數千,與光書,令光勸彼,以此款濟災民。光極力勸彼移賑。彼與諦法師書,說所以,諦責以錯因果。彼以諦書見寄,光論因果固有,若謂閻老子加以刑罰,則光願相代,其事遂不至中止。近來放生者,多多不得其道。名曰放生,實無放生之益。以張名揭曉,令捕生者多捕,以故光絕不贊成,定期放生西湖。若不是不知事務者提倡復放生池,何至冤枉花萬數千元淨資,猶令多少生命,得莫救之災。切願認真勸人戒殺吃素,較比勸人集資放生,仍舊吃肉,了無所減者,利益多多也。光已六十九歲,應酬日多,精神日減,若不長隱,則於己有損,於人無益,豈可雲法弱魔強之故乎?此系大豎法幢者之身分,光何敢僣竊此名義乎?祈慧察。(《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》卷二十三第113頁 復駱季和居士函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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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以此功德,莊嚴佛淨土。上報四重恩,下救三道苦。
惟願見聞者,悉發菩提心。在世富貴全,往生極樂國。
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,一切重罪悉解脫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