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朝時王屋縣衙的主簿公孫綽,他到任官職時就暴斃死亡。有一天託夢給縣令說,我心中有寃,請求長官替我申冤洗刷。我的命還不致於該死,我是被我的奴婢埋蠱邪術所害,以利他們來盜取我家的財產。我家住在河陰,長官如果能暗中選派健壯的部下,持著搜尋票前往捉拿,一定可以一網成擒。在我家住宅大堂屋檐,從東邊算起第七個瓦壠下,埋有用梧桐木雕刻的我的雕像,上面釘滿釘子,由於時間已久了,所以已經變質了。
第二天縣令果然派了幾位強健的兵卒,拿著公文書,並寫一封給河陰縣令的書信,前往捕捉、拘捕奴婢。並且在大堂的屋檐下搜查,果然在他所講的第七個瓦壠下,確實找到一個像人形狀的,一尺多的長木頭,上面釘滿釘子,木頭已經漸漸變成肉了,敲擊它還啞然有聲。公孫綽家中所有的粟麥,粟麥都已經被盜賣一空了。於是縣令將這件事向知府申報,將所有的奴婢都處以極刑。
自古以來會使用妖術來害人的,大多數出於婦女婢妾所為。她們希望借著這種方法,來鞏固自己的權勢,永遠得到寵愛,這實在是比貪圖利益的心更嚴重。所以今天我們應該要從正身齊家做起,對於出入門戶的人要多加謹慎,不要讓巫師邪教得以隨意出入往來,這才是杜絕禍患的方法、杜絕禍源的方法。至於當官的人,也應該嚴厲認真去執行搜查緝捕這類犯罪者的命令,以斷絕他們的害人的行動,這種功德也非小啊。
摘自《太上感應篇彙編》(第二二一集)黃柏霖警官主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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