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與人相處的時候,我們常常會把自認為的快樂或幸福觀有意無意地強加在別人身上,不管是否是好心,如果引起了別人的痛苦感受,那這種做法就是錯誤的。
有時我們自認為處處替他人著想,可實際上卻帶著嗔恨心去對待別人,尤其是常常以語言傷人,傷害了別人卻毫無警覺。我們總是以「愛」或「關懷」的名義掩飾自己的私慾,無法優先考量他人的利益,而讓自己所付出的「愛」或「關懷」扭曲變形。
常有父母說打罵孩子是為了孩子著想,是希望他的學習更上一層樓,最好是每次考試都能第一名,被最優秀的學校錄取。但事實是一個學校或一個班級的第一名只能有一個,大家都想得第一,是不太可能實現的。
適度關心子女是需要而且正確的,可過於執著,其實所愛的並不是孩子而是自己。因為我們看上去是為孩子好,其實是希望孩子達到自己預設的目標,來滿足自己的欲望,所愛的並不是孩子而是自己和自己的傲慢心。
同樣,對待家人或朋友,我們也常常自認為「我是為你好」,希望往往是對方的表現必須如自己的意,才會對他好。如果對方所歡喜的作為不如己意,我們就會產生非常大的反感或怨氣。這種關懷方式,說到底似乎不是在關懷別人,而是在關懷自己。因此,如果沒有正確的觀念,會使得我們的關懷達不到預期,反而給雙方都帶來傷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