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:有一個年輕的女孩子,希望三皈依佛教,但母親要求她參加日本日蓮宗,如此她可以皈依嗎?
答:那她母親要求她參加是她母親的意志,她自己有皈依佛教的意志,是她自己的自由意志,她只要發自內心要求皈依佛門,是完全可以的,而且儘快來皈依。否則你——你得到三皈依了,就有佛法僧三寶對你慈悲加佑,就不會受那些外道邪眾的導引。那麼,在這個信仰的十字路口,趕緊皈投到法界常住——佛法僧三寶慈悲的懷抱,越快越好。
問:第一次看到地藏菩薩的願,過後到佛前說,願意歸命,希望能學習做他的事業,當下覺得皈依了,那麼不做名義上的皈依可以嗎?
答:不可以啊!你的內心上的皈依要靠事相上來做啊。皈依佛,皈依法,皈依僧,這個三皈依的儀式要請比丘師父在佛前給你來授。如果你都不在事相上去做,說明你本身內心當中就有輕慢之心啦,這一念的輕慢之心,你修行就不能得力啊。你連佛、法、僧三寶都難以生起恭敬之心,你怎麼去學地藏菩薩啊?地藏菩薩是由於這一念的孝心啊,擴大對六道眾生,尤其對地獄所有的眾生,都認為他是我的父母,我必須要把他超拔出來,地獄不空,誓不成佛啊。眾生度盡,方證菩提。這個孝敬之心哪。所以我們事相上是表達我們的孝順,然後才在整個過程把我們理體上的至誠心、恭敬心、孝順心顯發出來,你才能去效仿大願之王地藏菩薩。而且從這個意義,我們現在凡夫眾生只是我們發心要做地藏菩薩。實際上,我們還是沒有這種能力的,往生到西方極樂世界,你才能做地藏菩薩的事業啊,現在還沒有這種能力,叫你到地獄去啊,你一頭栽到地獄去,是受罪的人哪,地藏菩薩到地獄是探望牢獄的人啊,那不一樣。
問:弟子每月都會代收善款,有時還挪用一些善款來應急生活需要,不過弟子會在期限內歸還款項,請問弟子是不是犯上了偷盜戒?
答:這種行為倒是沒有犯偷盜戒,因為你拿款項善款去應急生活,心裡標心要還的,你沒有盜心,所以構成不了偷盜戒。但這是一個不正當的行為,不應該去做的行為,善款是大家的發心,你不能挪用,人家已經相信了你,給了你這個保管善款的權力,是對你人格道德的相信,你不能利用這個信任來做這樣的事。如果你家裡一定非要用錢,那怎麼辦呢?你可以這樣,就找一個同修,你就以借錢的形式,你借錢不能自己借了,你一定要有第二者,第三者了。你借款,讓別人寫個借條,別人也經手,也知道這個事情,然而到一定的期限當中歸還,這在特殊應急的情況下,你可以這樣。這就不叫挪用,這就是有正規的手續借款用一下。這是特殊情況特殊處理,這樣,你就做到比較如法一點。所以這個東西,大家對你的信任保管善款,一定要不要沾染任何的譏嫌為好。
問:請問在齋日或佛菩薩聖誕日時,行房有否犯到。
答:在六齋日,尤其佛菩薩聖誕的日子裡,不要過夫妻生活,因為作為佛教徒要對佛菩薩恭敬,你要避開這些日子,對自己有好處。如果你肆無忌憚,很不好。避開為好。(當代佛教網--淨土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