求子,先須從培德節慾起。
印施善書,乃培德之一端,非止乎此而已。培德當常看感應篇,陰騭文。善則隨分隨力而行,惡則如怨如仇而去。節慾一事,其理甚深,其關係甚大,其話甚不易說。
夫天生男女,聖人法天立則,令男女居室,以為人倫之最大者。以上關風化,下承宗祧。豈為人日圖快樂,而常以欲事為事乎。貪慾之人,其精簿而無力,如耗種不能生芽,故難生。即生,多多皆未成人而夭。即幸而不夭,亦必單弱柔懦,無大樹立。若能保養精神,節慾半年,待其婦天癸發後,擇良宵吉期,相與一交,決定受孕。
從此永斷欲事,則所生之子,不但性行貞良,慾念輕薄。而且體質龐厚,無諸胎毒痘疹疾病等患。天癸,即經水也。經水盡後方受孕,余時多不受孕。經水未盡,斷不可交。交則婦即受病成帶,勿望受孕矣。人之大倫之事,豈可惡日惡時而行,故須擇良宵也。(出自《印光大師全集問答擷錄》)
求子三要
求子三要◎◎第一保身節慾,以培先天、第二敦倫積德,以立福基。第三胎幼善教,以克隨流。此三要事,務期實行。再以至誠,禮念觀世音,求賜福德智慧光宗華國之子,必能所求如願,不負聖恩矣。
第一保身節慾,以培先天者。若不節慾,則精氣薄弱,必難受孕。即或受孕,必難成人。即或成人,以先天不足,決定孱弱。既無強健勇壯之身,亦無聰敏記憶之心力,未老先衰,無所樹立。如是求子,縱菩薩滿人之願,人實深負菩薩之恩矣。
第二敦倫積德,以立福基者。欲生福德智慧光宗華國之子,必須敦倫盡分,孝親敬長,善待眷屬,愍恤僕使,此行之家庭者。至於鄉黨親朋,俱宜和睦勸導。俾老者善教兒女,幼者善事親長。以敦倫盡分,閑邪存誠,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,戒殺護生,吃素念佛,願生西方,永出苦輪。普為同人,懇切演說,令培出世之勝因,鹹作守道之良民。
能如是者,一舉一動,悉益自他,一言一行,堪為模範。所生之子,必能超群拔萃,大有樹立。菩薩固能滿人之願,人亦可慰菩薩之心矣。
第三胎幼善教,以免隨流者。古昔聖人,皆由賢父母之善教而成,況凡人乎。若求子者,肯用胎教之法,其子必定賢善。
從受孕後,其形容必須端莊誠靜,其語言必須忠厚和平,其行必須孝友恭順。行、住、坐、臥常念觀音聖號。無論出聲念,默念,皆須攝耳而聽,聽則心歸於一,功德更大。若衣冠整齊,手口洗漱,出聲念,默念,均可。若未洗漱及至不潔淨處並睡眠時均須默念,默念功德一樣,出聲於儀式不合。
若至臨產,不可默念。以臨產用力送子出,若閉口念,必受氣窒之病。產婦自念,家屬皆為助念,決定不會難產,亦無產後各種危險。果能如此謹身、口、意,虔念觀音,俾胎兒稟此淳善正氣,則其生也,定非凡品。
及兒初開知識,即與彼說因果報應,利人利物者必昌,害人害物者必亡。須知利人利物,乃真利己。害人害物,甚於害己。作善必得善報,作惡必得惡報。及說做人,必須遵行孝、弟、忠、信、禮、義、廉、恥之八德,方可不愧為人。否則形雖為人,心同禽獸矣。
不許說謊,不許撒顛,不許拿人什物,不許打人罵人,不許糟踐蟲蟻、字紙、五穀,東西。舉動行為,必期於親於己有益,於人於物無損。又須令其常念觀音聖號,以期消除惡業,增長善根。幼時習慣,大必淳篤,不至矜己慢人,成狂妄之流類。
如上善教,於祖宗則為大孝,於兒女則為大慈,於國家社會則為大忠。余常謂治國平天下之權,女人家操得一大半者,其在斯乎。其懿德堪追周之三太,庶不負稱為太太雲,願求子者,鹹取法焉,則家國幸甚。
(摘錄於印光大師《求子之道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