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大乘百法明門論淺釋》
◎美國萬佛聖城宣化上人講述於
美國加州舊金山佛教講堂
一九七○年五月十七日至六月七日
肆、別解文義
「第三色法。略有十一種。一眼。二耳。三鼻。四舌。五身。六色。七聲。八香。九味。十觸。十一法處所攝色。」
前面所講的心法八種,心所有法五十一種,一共是五十九種,現在要講的是第三位色法十一種。什麼是色法呢?就是有色質可見,有障礙可尋的。以下是十一種色法:
(一)眼色法。眼能觀種種色。眼的本身也是色,它有形質的,有眼睛的形像,你可以看得見。
(二)耳色法。能聽種種音聲。耳有耳法,當眼睛願意看某種東西,常看也不厭倦;不願意看的東西,一看就討厭了,這都是由色法生出來。耳朵也是這樣,願意聽的,天天聽也不厭倦;不願意聽的聲音,一聽就厭了,不願意聽了。
(三)鼻色法。香的就歡喜,一點也不討厭;臭的一嗅就討厭了,不願意嗅了。
(四)舌色法。舌嘗味,歡喜嘗的總要嘗,不歡喜嘗的便說:「唉,太苦了!我不要吃。」
(五)身色法。身體也屬色法,歡喜接觸,就想要接近,不歡喜的就想遠離。
這是內五根的色法,為什麼不說意根呢?因為意根屬於第七識(第七識不屬色法)。
(六)色法。就是有形色。
(七)聲法。有聲音。
(八)香法。有香氣。
(九)味法。有味道。
(十) 觸法。有感覺。
(十一)法處所攝色。也就是法塵,法塵就是外五塵─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留下來在意識處的影子,所以也屬於色法。
以上十一種色法,都是有形色可尋的。
我們找一找這些色法的來源,它們是從什麼地方生出來呢?原來色法的來源是從如來藏性,地、水、火、風四大而成的。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是由四大和合而成;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也是從這四大產生的。地水火風充滿於法界,所以在法界裡面,它們是互相幫助的。《楞嚴經》云:四大乃如來藏性,故地水火風,各各皆周遍法界,互不障礙。在我們看來,水火是不相容,可是在法界內,水也周遍法界,火也周遍法界,風也周遍法界,地也周遍法界。它們在法界中,互相幫助,互相不障礙。為什麼呢?因為它們都是如來藏性。由於四大形成我們的身體,所以才有這麼多法。你會驚詫我們的身體怎麼會由四大所形成,不明白這道理的人,聽到這樣說,絕對不會相信;聽過佛法的人,才會知道這是真的。你身體上,有汗液,這是濕氣,濕性屬於水,大小便也屬於水。身上有溫暖,暖氣就屬火。我們有呼吸氣,這就屬於風。我們的皮肉筋骨,就屬於地大。四大和合,就生出以上十一種色法。這只是簡單地說色法的來源,若真想知道,就要等開悟後,才能徹底了解了。
明晚就會講完這《百法明門論》,你們明不明,是你們自己的事;我講得明不明,是我的事。總而言之,你要是明了,就明白這個百法;要是沒有明,就是不明白這個百法。這百法要是懂了,所有佛教的重要道理就會明白了。我們明不明,就在明天晚上。明白了這百法,那就可以說是開悟,要是不明白呢?還是慢慢學。
恭錄自《大乘百法明門論》淺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