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慚愧的意義
慚愧,是慚與愧的並稱,即對已犯的錯誤生起羞恥或內疚之心。《俱舍論》云:自省所造之罪惡而感羞恥之心為「慚」;以自己所造之罪面對他人時,引以為恥之心為「愧」。《大般涅盤經·梵行品》亦說:「慚者,自不作罪;愧者,不教他作。慚者,內自羞恥;愧者,發露向人。慚著羞人,愧者羞天,是名慚愧。」「慚」是自己不造罪,「愧」是不教他人造罪;「慚」是自心中感覺羞恥,「愧」是自己之罪向他人披露時,感覺很羞恥;「慚」是對人之羞恥心,「愧」是對天之羞恥心。而《成唯識論》卷六則認為,「慚」是先尊重自身,而後崇重賢者與聖者,並崇重法;「愧」系由世間之力,意即由於他人之譏謗或法律之制裁,而輕拒暴惡。
所以,慚愧就是對於自己不好的行為、心念,感覺羞恥,從而知道懺悔改過。
二、慚愧的重要
慚愧雖然看似無形,但它的力量卻是非常大的,慚愧心就好比推動船航前進的力量。《佛遺教經》說:「慚恥之服,於諸莊嚴,最為第一。慚如鐵勾,能制人非法。」雖然犯了過錯,如果知道羞恥,穿上慚愧的衣服,過去的暇疵仍然可以袪除,回復原有的清淨。正如古人所說:「人非聖賢,孰能無過?知過能改,善莫大焉!」就是強調知錯能改的可貴。只要知道慚愧,只要識得認錯,萬惡的罪人也會被接納、原諒。慚愧,是能擁護世間的二種善法,如《本事經》說:「二白淨善法,能護諸世間,令不失人天,謂斷及與愧。若無此二法,都不識尊卑,穢雜似牛羊,雞豬狗等類。由有此二法,能了別尊卑,非如牛羊等,行諸雜穢事。諸有智慧人,成就二白法,常守人天趣,終不墮三塗。」
三、慚愧的實踐
印光大師自稱為「常慚愧僧」,畢生力弘淨土,淡泊名利,刻苦儉樸,恆示人以老實修持之道,後人尊之為淨土宗第十三代祖師。我們每一個佛弟子當效古德行誼,應該常懷慚愧心、羞恥心,要恥於自己有很多的習氣、有很多的缺點,無法擔當很多的責任;當然更要恥於有很多貪、瞋、痴,有很多不清淨心。在《佛說孛經》裡,提出人有十事可愧,即:1、君不曉政;2、臣子無禮;3、受恩不報;4、過不能改;5、兩夫一妻;6、未嫁懷妊;7、習不成就;8、人有兵不能戰鬥;9、慳人觀布施;10、奴婢不能使。
四、慚愧與七聖財
慚愧是「七聖財」之一,「七聖財」是成就佛道的七種聖法。據《法句經》所說,出世間的法財有七種,稱為七聖財,亦即聖者的財富:
1.信仰──《華嚴經》云:「信為道源功德母,長養一切諸善根。」信仰是一切善行的根據,我們能對佛法生起信仰,自然能夠依照佛法指示的去行善,自然能夠引道人生的正確目標,獲得無上的利益。
2.聽聞──學佛要聽聞正法才能契入佛道,所謂「以聞思修入三摩地」,因此學佛的第一步要「多聞薰習」。而聞法要有「如地植於種,如器受於水,應離三種失」的心態,不能用輕慢心、不能有成見、邪見,更不能有妄想,應該用虔誠心、恭敬心、謙卑心、清淨心聞法,才能受用。
3.精進──凡正當、有益於人我的事,努力去做,就是精進。經云:「在家懶惰,失於俗利;出家懈怠,喪於法寶。」懶惰懈怠是人生大病,應該常行精進以對治之。
4.持戒──戒是一種軌範、規矩,是行為依循的準則,譬如火車的鐵軌,能將我們的身心導入道德的正軌,邁向涅盤解脫的大道。戒的根本精神是不侵犯,只要不侵犯而利益別人,就是持戒,這就是佛教止惡行善的根本精神。
5.慚愧──自慚而不造諸惡,於不善法心生羞愧,是為慚愧。能夠慚愧自己有所不知、有所不能、有所不足、有所不淨,道德、人格才能升華。
6.布施──將自己所有與他人分享,就叫布施。如對貧病無依者,給予食、衣、藥、錢等,稱「財施」;將自己的技術、經驗傳授給人,讓別人明理,獲得智慧,稱「法施」。勿加諸別人痛苦、害怕,進而幫助他遠離一切憂怖,稱「無畏施」。
7.定慧──攝心不散,照了諸法,是為定慧。定是慧體,慧為定用,兩者如燈與光,相輔相成,不即不離。學佛的人常生清淨心,自然定心而生慧,慧中而有定,有了定慧才能解脫生死。
信仰佛法本身就是財富;世間的財富有限、有量、有漏,而且終有消失的一天;唯有出世間的聖財,才能永存不滅,因此為佛弟子者,當求「七聖財」。《佛遺教經》說,人之異於禽獸者,是因為人有羞恥心;若無羞恥心,則與諸禽獸無異也。《增一阿含經》亦云:「佛告諸比丘,世有二妙法擁護世間:所謂有慚、有愧也。諸比丘,若無此二法,世間則不別父母、兄弟、妻子、知識、尊長、大小,即與畜類同等也。是故,比丘當習有慚、有愧。」佛陀制戒有兩種目的,其中一種為近在攝僧:「攝僧,極攝僧,令僧安樂;折服無羞之人;有慚愧心者很安樂住持……。」可見慚愧心對於在家和出家兩眾都很重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