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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光大師:勸戒殺生食肉,以免生生世世常受殺報


時間:2016/3/13 作者:淨山

一切眾生,皆是過去父母、未來諸佛,何可謂不遵父吃肉之命為不孝乎?設汝父一旦發狂,謂汝言:「我很愛汝,汝當割我身肉以吃,我心方大歡喜。汝若不割我肉吃,即是不孝。不孝之人,天地鬼神均當殛誅。汝若吃我之肉,則為大孝尊親,天地鬼神當永保佑,令汝永遠吉祥。」汝肯從此命乎?汝以不遵父吃肉之命為不孝,且謂有大罪,乃不明之瞎說。但可婉諭其意,不宜決烈抗拒。

又須勸汝父母吃長素,以免生生世世常受殺報,能如是方為真孝。世人以肉行孝,乃無知之人之作為。既皈依佛,何又以世俗之迷情為是乎?宋黃山谷《勸戒殺生食肉詩》云:「我肉眾生肉,名殊體不殊。本是一種性,只為別形軀。苦惱從他受,肥甘為我需。莫教閻君斷,自揣應何如。」祈將我字與汝父看。汝父若肯依我說,實為不可思議功德。如仍欲吃肉,只可少備點,以過過癮。切不可儘量供給,以添汝父之殺報。又只可買市中現物,不可在家中殺。家中殺生,便是殺場,其不祥孰甚!

節選自印光大師:「復章以銓居士書一」

猛獸、毒蛇、蝗蟲之類,均由人心兇惡,故致傷人。若向彼念佛,及教一切人各念佛,彼當自去,豈殺之而能為民除害乎?乃是引人造業,永生永世受殺報。汝學佛戒殺,而發此最可惡之言論,若不懺悔,必遭天譴。

(龍梓修在江北某縣作知縣,民以蝗蟲為災請驗,至一處,其地踏著,頗松陷腳,問蝗蟲何在,雲腳下即是,有數寸厚,數里寬,十多里長,尚未長翅,翅成一飛,則將蔽天日,嚇極不敢出一言,遂拜天地,求賜民命,未經二、三小時,忽大雷雨,蝗蟲隨雨而滅,此以不能設法,而求天滅蝗之一大感應也。若出令令燒埋殺,試問有此大力乎?)

一幼女買一拍蠅器,遂見蠅即拍,未幾時,全屋均被蠅扒滿。其祖母遂大開門窗,念佛求蠅去,而蠅遂盡去。以此女尚有善根,遂以此相,止彼殺業。否則,日日殺生,己亦隨之夭壽矣。

孫叔敖之事不可學,試問誰有此好心乎?無此好心,則自造殺業,教一切人造殺業也。且雙頭蛇,系不多見之異物,故叔敖殺而埋之。

猛獸、毒蛇、蝗蟲,非殺能止之物。唯大家發慈善心,同念佛號,彼必遠去。汝何不見《普門品》「若惡獸圍繞,利牙爪可怖,念彼觀音力,疾走無邊方。蚖蛇及蝮蠍,氣毒煙火然,念彼觀音力,尋聲自回去」乎。

汝以不知世務,發此自陷陷人之極重惡話。若不為汝說破,則前路通是怨家矣。話可妄說乎?

節選自印光大師:「復章以銓居士書三」

令郎思孝,當名宗慈。以《梵網經》令行放生業,謂一切男子是我父,一切女人是我母,於一切有生之物皆作宿世父母眷屬想,生慈悲孝順心。不但不妄殺,亦不宜食其肉,以肉皆由殺而得。若用錢買放,其放有限,若不食肉,並抱此志願勸導一切,皆悉愛惜物命,則其功德大矣。宗主於慈,其於仁民愛物之道,庶得其實。若殺而食之,猶曰愛物,此掩耳盜鈴之計畫,物若知之,必不生感恩之想。

節選自印光大師:「復謝慧霖居士書二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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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以此功德,莊嚴佛淨土。上報四重恩,下救三道苦。
惟願見聞者,悉發菩提心。在世富貴全,往生極樂國。
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,一切重罪悉解脫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