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唆使他人殺生,罪業比親自殺生更嚴重


時間:2016/7/8 作者:妙音居士

有人認為,除非是自己親手殺,若只是唆使別人殺生,並沒有罪業,或者有罪業也微不足道。所以,有些居士在飯店點菜時——「我不點、不點,因為我已經皈依過。你們來點,我喜歡吃什麼什麼魚……」這種行為有點可怕。要知道,就算是隨喜殺生也有同樣的罪業,更何況是唆使他人殺生了?

唆使他人殺生,按小乘戒律來講,罪業跟親自殺生一樣。但在大乘菩薩律儀中,罪業比這更嚴重。為什麼呢?因為自己殺只是自己染上罪過而已,但讓別人殺的話,既害了自己,又害了別人。大乘主要是講利他,因此,這個過失會更大。《決罪福經》云:「人心念善,即有善報;心中念惡,即有惡報……自在所作,自得其報。」可見,一切業皆以心來安立,言行倒在其次。如果慫恿別人殺生,縱然你沒有親自殺,但因為心中起了惡念,所以一定會感受惡報。

因此,大家必須要明白,凡是參與殺生的每個人,都將得到殺生的整個罪業,並不是這一罪業由許多人均分。比如,十個人吃飯時點了一條魚,那麼殺魚的罪業不是由十人來分攤,一人只得十分之一,而是每個人都有殺一條魚的惡業。《俱舍論》中也說:「軍兵等為同一事,一切人均如作者。」倘若擁有一百人的軍隊殺了一個人,那其中每個人都有完整的殺人罪業。(共同作功德,也是同樣如此。)

所以,在殺生這方面,大家一定要注意,因為很多罪業是連在一起的,特別可怕。就拿肯德基、麥當勞來說,據2009年統計,麥當勞在120多個國家設有超過3萬家連鎖店,中國有750多家,全世界一天的顧客就有5000多萬人;肯德基在80多個國家擁有11000多家分店,中國就有2000多家。這麼多的連鎖店共同發願:「我們做的炸雞是最優秀的。(肯德基)」「我就喜歡。(麥當勞)」如此,他們的目標是一致的,你在那裡只要吃一次,就和全世界所有連鎖店的殺業連在一起了。

大家還敢不敢吃了?真的應該想一想。不然,這兩家每天要殺幾千萬眾生,而且一個是1955年創立,一個是1952年開始,到現在將近五六十年了,這麼長的時間裡不斷殺生,一共殺了多少?實在罄竹難書。你若到這些快餐廳里,就算只吃一個雞腿,恐怕永遠也得不到解脫。

如來芽尊者、華智仁波切都講過,有一百隻羊以上的主人,必定要墮地獄一次,由此亦可推知,這些店主的罪業更是非常可怕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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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以此功德,莊嚴佛淨土。上報四重恩,下救三道苦。
惟願見聞者,悉發菩提心。在世富貴全,往生極樂國。
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,一切重罪悉解脫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