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觀法師: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自序  


自序

本書為注者繼十八年前所注《楞伽經義貫》之後,在法上的又一重要努力。

《楞嚴經》,眾所周知,是一部極重要的大經,可說是一部“佛教修行大全”,亦不為過。因為此經在內容上,包含了“顯密性相”各方面重要的道理;在宗派上則橫跨“禪淨密律”,均衡發揮,各得其所;在修行的次第上,則更是充實、圓滿:舉凡發心、解、行、證、悟,皆詳盡剖析開示——從教令正發心起,經循循善誘的破惑、見真(明心見性)、依性起修(設壇結界、於實際上起正修行),並詳細開示了一切凡聖境界(二十五聖圓通、三界七趣眾生),令於聖境起企慕、而於凡外得知解,從而不受迷惑、不入岔道;又詳述六十位修證(三漸次、乾慧地、十信、十住、十行、十回向、四加行、十地、等覺、妙覺)令行者於菩提道上知所趣向;最後更廣開示五陰魔境,及其破除之法,俾(使bǐ)於菩提道上能克服魔怨留難,所修圓滿成就。

由於本經有這些稀有的特點,因此歷來皆被修行者奉為必修的無上圭臬(guīniè標準),尤其是對習禪者而言,更是如此。再者,漢傳佛寺中,僧眾每日早課都必須誦楞嚴咒,而且歷代在打禪七之前,傳統上都是要先修七日到七七日的“楞嚴會”,以除魔障。又,以本經中,顯密性相上的道理均發揮無遺,故是一部在法門上十分均衡,沒有宗派偏倚的圓滿法門。因此本經是一部非常難得的無上大法寶。也因本經具如此的重要性,所以歷來註解《楞嚴經》的著作非常豐富。儘管如是,但很令人遺憾的是:就連在歷代大德的注本中,也常“抱怨”諸注本都有許多地方並未交待清楚;甚至有些地方變成有如解經的“死角”,幾乎是無法克服的障礙;歷代大德注到這些地方,有時是一筆帶過,有時則含混言之,有時就將原經文複述一遍,乃至乾脆略而不提(跳過去)的也有。因此問題總無法得到令人滿意的解決。本經之難解,當然跟本經在義理上本來就很深奧有關。不過本經的譯文特別古雅且簡練(有時也可說是簡略),更重增學者在理解上的困難。

本《義貫》作者昔在關中研讀本經及歷代注本時,發現有此一問題存在,即發心要釐(lí厘)清這些問題,俾令大家對這部稀有的寶典,於每一字、每一句、乃至每一行,都能得到較清楚、及確定、滿意的理解;也就是作者發心志在廓清所有的死角、盲點、與疑惑不清之處,普令“皆解如來真實義”。這是作者的發心,至於此目標究竟達成多少,則有賴各界大德慈悲明鑑指正。

又,大家都知道的,《楞嚴經》也是一部有名的“破魔大全”寶典。尤其我們末法時期種種法上的亂相,佛在本經中,幾乎全都說到了!而且講的十分透徹、明白;佛並且也指出其各各對治之方。因此,本經更是末法時期眾生修行不可或缺的一部寶典;依此寶典,末法眾生方可望於如來正法得正信、正知見、正解、正修行,而不被種種邪魔外道所轉、所誑惑、破壞。

佛在經中說,末法將盡、法將滅時,《楞嚴經》最先滅;因為《楞嚴經》是眾魔的剋星,破魔的大法寶,若有本經住世,則正法得住持世間,佛弟子修行有所依持,邪魔即不能得逞。然而本經若滅,魔力則無有能制者,魔事猖獗,眾生修行即罕能不墮魔數者。因此,為佛弟子,應善護正法,勿謗此經,共同宣揚此法門,則自他於菩提道深種善根因緣,速修無上。茲為序。

釋成觀識於台北大毘盧寺

佛歷二五四九年十二月十九日

(民國九五年西元2006.1.18)

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

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義貫

唐中天竺沙門般刺密諦譯

烏萇國沙門彌伽釋迦譯語

羅浮山南樓寺沙門懷迪證譯

菩薩戒弟子前正議大夫同中書門下

平章事清河房融筆受

沙門釋成觀撰注

緒論

一、本經梗概

本經的基本架構,可說是“從破魔始,至破魔終”。也就是說,一開始時,佛以阿難示墮因緣,自說神咒破魔;到末了,佛又自說五十種陰魔,教示首楞嚴行者如何覺知魔事、破魔,作為結束;於其中間,種種破立,皆是以破魔、破邪、破妄為主軸。所以略說本經之結構,即是:自阿難示墮、佛入定放光說咒,文殊將咒往救,此即是破魔之始。然後阿難請示修定的方法,因為誠如阿難所自述者,修行若光追求聞慧,定力不足,境界現前時,便把持不住,戒體不保,因而墮落,成就魔事。

基於阿難之請,於是佛方便示導,歷經七處征心(實即七處破妄),破妄之後“顯見”,即十番顯見(顯示能見之性):“見性”顯示之後,再開示五陰、六入、七大、十二處、十八界皆本如來藏妙真如性。信解契入如來藏妙真如性之後,如來再教敕與會聖眾、開示大眾此如來藏妙真如性之用,亦即令知依體起用,這就是“二十五聖自證境界”,令眾生聞如來藏之妙果,而歡喜發心依此修行。開示依如來藏修行,當得種種妙果後,即回頭開示因位的修行,詳細陳示從初發心直至菩提的真修之路。(由於如來說法,常是由果溯因,如四聖諦:由“苦”諦之果而回溯“集”地之因,次由“滅”諦之果回溯“道”諦之因。)

為了實踐真修行路,阿難即請佛重說大咒、開示如何建壇、結界、嚴道場、及修楞嚴大定之法。本經的法門(楞嚴法門)之精髓,即在首楞嚴神咒,因為如來救度阿難免於墮落,乃至十方一切如來破魔、證三藐三菩提、於十方世界度脫無量有情,都是依楞嚴咒威神之力,這是佛在經中所開示的。關於楞嚴咒其它種種功德之力,請詳見本經經文,茲不贅述。又,佛說:末法時期,眾生修行,若不持楞嚴咒,能遠離魔事者,無有是處!修行不能離魔事,而能有所修證、有所成就者,亦無有是處。

如來開示首楞嚴法門的基本作法之後,即詳述整個修行過程:亦即“四種清淨明誨”(此為前方便),以及大乘菩薩“六十位修證”的真菩提路。“六十位”為:

1、三漸次——除其助因、刳其正性、違其現業(3)

2、乾慧地(1)

3、十信位(10)

4、十住位(10)

5、十行位(10)

6、十回向(10)

7、四加行位—暖、頂、忍、世第一(4)

8、十地(10)

9、等覺、妙覺(2)

一般通教大乘為五十二階位,本經為令易於實修,於開始時加上了“三漸次”及“乾慧地”,俾入菩薩正位(信位)。其次於十回向後、入地之前,加“四加行位”,因為“地前”為賢位,“十地”為聖位,是為摩訶薩埵之位,為令速入菩薩聖位,即精修加行,易得成就。

以上為如來開示的出世間無上菩提道的因緣業果,說完出世間聖賢解脫境界,接著,如來即開示世間一切眾生的生死因緣果報。關於眾生的生死因緣業果,如來在諸經中皆有所開示,然而,開示得如此詳細而完全的,則非本經莫屬:如來首先詳細開示眾生輪迴生死的總因及總果,亦即三界眾生之“十習因”及“六交報”,這是總的因與果,然後再分別開示四生(卵、胎、濕、化)以及“七趣”眾生。“七趣”即在一般所說的六趣,再加上“仙趣”(因為仙趣眾生,非天非人,非聖非凡,且修之者眾,尤其是中國人,多愛求仙、成仙)如來在此詳述七趣之因、果、相狀,於修多羅教中,亦無出其右者;這七趣,亦皆各有多種:種種地獄趣、十種鬼趣、十種畜生趣、十種人趣、十種仙趣、欲界色界諸天趣、四種修羅趣。如來詳示七趣眾生之意,在令真修菩提者了解諸趣皆是生死流轉,無有止時,令發心不貪著一切世間,速得離妄修真。

接著,為令真修免於魔事之留難與破壞,如來於是開示“五十重陰魔”。所謂五十重陰魔,其實也就是修定時會碰到的五十種難關,所以五十重陰魔可說是“禪定五十關”;或是更確切及中性地說,即是“禪中五十境”,也就是在禪定中會現起的五十種境界;但這五十種境界並不一定會成為難關,更不一定會成為魔境,因人而異。如果修定者,對於這些定中所顯的境界,心不貪著、不緣、不取、不住、不憶、不念,則不但不會構成難關或魔境,而且還是“善境界”。然而行者心中若生貪愛、住著、自以為大,即立刻為魔所趁,而轉此境界為魔境。所以佛於經中說:“斯但功用,暫得如是,非為聖證,不作聖心,名善境界;苦作聖解,即受群邪。”

其次,從本經的方法論(methodology)來講,則本經為有破有立,破立均等。佛經中有些經是以“破”為主的,有些則是以“立”為主的;而破立均等的,並不很多;例如《中論》、《百論》、《十二門論》等,是以破為主的。而《華嚴》、《法華》、《涅槃》、淨土諸經、《藥師經》、《圓覺經》等,是以立為主的。而本經則破立均攝、破立均等。所謂“破”,即是破凡夫、外道、魔道、小乘、乃至大乘權教。所謂“立”,即是確立、建立大乘、無上乘心地法門、如來藏、真菩提路;一言以蔽之,即是建立“如來密因,諸菩薩萬行首楞嚴”。

再從教相上來看,則本經系圓攝“顯、密、性、相”“禪、淨、密、律”諸法,再以禪密為主修。至於禪與密的配合,則取“先禪後密”、“由禪入密”、及“外禪內密”的方式。所言“密”者,秘密也,廣而言之,即諸佛如來自行的秘密、不可思議境界,以非九界凡聖(六凡三聖)所知,故稱為秘密。詳言之,即如來的身、語、意三業,皆是秘密不可思議;故稱為如來之“三密”,即“身密、語密、意密”,如來以自住之身語意三密,教授菩薩及大根眾生,菩薩及眾生依教熏修此三密,即得自於八識中熏得三密之氣分,於外則能感得如來依本願威神之力,三密加持行者;內外勝因勝緣和合,是故速得生起菩提道種、乃至熏轉八識、斷惡生善、轉身為菩提薩埵。茲將禪密修行的配合之方式,簡述如下:

(1)先禪後密——本經在如來重說首楞嚴神咒之前,其教相主要是以禪為主,因為如來要以“顯說”的方式,來引攝阿難等,先行破妄,而於真實之道得信解,並發心修行,故這一部分非以顯說不可。於無上法得信解發心之後,再說密咒,及其修法,方便引攝,漸次入於如來甚深三密不可思議境界。是故,即是以禪入“信、解、行”之門,而以密入於深密修證之門。職是之故,本經在《大藏經》中,列於密教部,良有以也。

(2)由禪入密——由對無上禪之聞、思,而得於如來藏不思議性心得開悟,復由如來三密威神之力加持,令行者頓得三密相應,頓入、頓證此不思議之本體。此即是本經由禪入密之處。

(3)外禪內密——亦即外修首楞嚴定,內持心咒,如是即是禪密一體、外禪內密。

因此可知,本經之法門,殊勝無比。又,以本經之教法而言,可說是:“非禪不得密,非密不證禪”。因為若光修密,而毫不習禪,則於無上理,無從信解、悟入,如是徑修三密,則不知所云,即使遍學、遍修種種密法,也不知在修什麼,因為無信、無解、無悟,則所修何事?所謂“悟而後修,不悟復何修?”而欲悟,則須先信解。因此古德說修密須先有十年的顯教基礎者,以此。

其次,“非密不證禪”,以無上禪乃如來不可思議的“秘語秘意”境界,故非言思可得;是故不能以“思議法”而求於“不思議法”,須得徑以“不思議法”而證入“不思議法”。是故,於禪得悟之後,即頓舍一切凡夫言說思議之法,而徑以如來所開示之不思議之“三密”法門為所依,以此而頓入如來三密不思議、萬德莊嚴之境。

其次,於經教中,像本經這樣圓攝禪淨密律、顯密性相諸法者,實不多見,其中以《華嚴經》最為明顯;不過《華嚴經》雖圓攝顯密性相諸法,但較偏於理,至於本經,則不但圓攝顯密一切諸法,且理事均等。

又,本經圓攝顯密性相諸法,含有兩層深義(即所謂“如來密義”):

一、成就眾生之具足信、決定信——何謂“具足信”?即具足信受如來所說一切顯密性相諸法,等心修學,不以自妄想心而妄生分別、計著。何謂“決定信”?即決定諦信一切佛語:佛語諦實,決定不虛;不為一切凡外邪小所動。行者以得“具足信”及“決定信”故,滿足信根,速入菩薩正位,而得十信滿心,於佛法中住。

二、速斷法執——以如法、等心修行一切法故,於諸法門,遠離妄想分別、愛憎取捨;於初發心時,即頓斷法執、法愛;法執斷故,我見、我慢、我執亦斷。我法二執斷故,頓了本具清涼法體(所謂“不歷僧祗獲法身”),頓與如來薩婆若一切智海相應,堪修無量無上不可思議大行,入普賢行;是故當知,此法門者,即是薰習、長養、成熟、成就“菩薩種性”、“如來種性”,令佛種不斷。是為“如來真實義”也;何以故?一切法皆為一佛乘故,非若二、若三、何況若五,是皆化城,而非寶所。

二、楞嚴法門三大主旨

1、悟本體(先行)

本性即是真如本性,即如來藏性。“悟”有三種:一、解悟;二、行悟;三、證悟。

一、解悟——即是始覺。於此覺中,了妄達真。“了妄”者,如了七處皆妄,一切世間幻化虛妄。“達真”者,如十番顯見,通達本有“真見之性”。此“始覺智”即見道位,於是悟中,行者之觀念(知見)改變、行為轉變,且此等轉變皆是決定,非如突然心血來潮,曇花一現,此即如《圓覺經》所云:“即已成金,不復為礦”。是故非如一般之文字知解,乍現即逝;即如小乘之見道位,一切邪見、惡知見悉斷;亦如大乘見道位,決定一佛乘,不再履於凡外權小之徑,並於一切法,聞即信受、諦解。

二、行悟——即明心見性。“明心”者,明心相也。心相者,即如大乘五位百法中所示之心王、心所、心不相應行等法,包括心所的善惡(煩惱)等法自相、及相互間的關係,如何生起、如何修滅等。至於“心王”,則了八識之體,諸識各自之體、相、用如何,以及其間互動之條件及本源。如是一一法皆明了者,乃得稱為真“明心”者,故六祖惠能大師說:“明心號菩薩。”“見性”者,即是見自本性,亦是見五蘊、六入、十二處、十八界、二十五有皆本如來藏妙真如性。此見性,當修道位,亦即“分證覺”,即於六十位修證過程中,分分斷無明,即得分分見;是故《大般涅槃經》中說:“十住菩薩猶見不了了。”意謂:十住菩薩雖有見性,但仍不能了了全見,是故,於此位中,尚非現量境界,而仍屬比量智。

三、證悟——此即“究竟覺”,亦是證道位,即為現量智。是故當知,所謂“悟”者,絕非“神秘”、籠統的概念,而是有具體之悟境、對象、及內容的。且悟前與悟後,其人之三業,必然轉變,有所不同;其轉變即:越加清淨、莊嚴、不貪染、有智慧。而且當然不會因為悟了,而言行乖異、反常、狂妄、貪愛世間、恣行雜染(若如此者,則決非悟了,而是著魔——然末世眾生愚妄不知,常以著魔為大悟!)

2、持心戒(初行)

持心戒者,即是持佛戒。如佛在本經中說:“我毘奈耶中宣說修行三決定義:所謂攝心為戒,因戒生定,因定發慧,是則名為三無漏學。”一般的戒,都是指身口戒,不是心戒;而“佛戒”是心戒,故說:“攝心為戒”,以攝心、攝念,令噁心、惡念不起,名為心戒,是為如來戒。因為既要修“佛定”,故不能光持凡夫、小乘“身、口”之戒——持此戒者,於其持犯,即不能說要具多少緣,且其事成就——如“前人命斷”(殺生)、“離本處”(偷盜)、“入胡麻許”(邪淫)、“前人領解”(妄語)、“咽咽得罪”(飲酒)等——方結罪,只要起心動念有惡念,噁心生起,即是有犯,是故名為心戒。故欲修佛定者,須持佛心戒,持心令無殺心、無盜心、無淫心、無妄語心,才有資格修習佛定。至於持佛心戒,於本經中則包含兩大單元:

一、四種清淨明誨(詳見經文卷六)

a﹒其心不殺——不起殺心b﹒其心不盜——不起盜心

c﹒其心不淫——不起淫心d﹒其心不妄語——不起妄語心

二、三種漸次(詳見經文卷七)

a﹒除其助因——除五辛

b﹒刳(kū剖開)其正性——斷除酒肉、淫慾(包括正淫)

c﹒違其現業——不緣六塵,旋元自歸

如是持佛戒,身語意三業清淨,資糧具足,堪修大定。

3、修大定(正行)

此即所謂“全體起修”。所言“體”者,真如本體也,以悟得本體故,故得依此本體為“本修因”(即“如來密因”),而進修首楞嚴大定。其次弟為:

①具信解——信解正法、無上法,尤其是真如法;如前說。

②持淨戒——除在家者五戒、八戒,出家者沙彌戒、比丘、比丘尼戒之外,尚須依循四種清淨明誨、三種漸次,此則僧俗共遵者,如前說。

③嚴道場——包括擇地、掘地、淨地、建壇、灑淨、結界、莊嚴道場(含如法安奉佛菩薩像、法器、供具、莊嚴具,如幢、幡等)。

④持心咒——先持大咒以為結界,再持咒心,以為攝心入定。

⑤修大定——以持佛心咒,得與佛心相應,入佛總持,三密與佛相應,得佛三密加持,速入大定。

⑥破五陰——入大定後,以大定之定慧力,破五十種陰魔;陰魔破故,即破五陰(五十陰魔即五陰各各有十境,五乘十為五十,故五陰總共有五十境);五陰破故,得度“五濁”(劫濁、見濁、煩惱濁、眾生濁、命濁)。

⑦證三昧——五陰魔破,即身證得三昧,究竟、堅固、不動。

⑧證圓通——證三昧故,以三昧力照破六和合,復歸一精明,無復根隔,內外圓通,諸根互用,身心無礙,理事無礙,是名圓通。

楞嚴法門之精要,一言以蔽之,即是首楞嚴三昧。雖然其他經典也有講種種三昧,甚至三味的修法,然而最完整、圓滿的,莫過於本經所開示的首楞嚴三昧。何以故?本經從開始修定前的信、解、悟、入之資糧位,到正行的修行、證果,整個過程,其間修行者會碰到的種種困難、岔道(例如三界七趣)、以及困難的排除、岔道的避免,一一詳細解說,令你不會為內外障難所困,不受邪魔留難,亦不墮為凡、外、邪、小,而一路直趨無上菩提妙莊嚴路。

又,首楞嚴三昧,以密教言之,在本經中即是“本尊三昧”,以是本尊所入之三昧故。行者若依法修習而入此三昧,即得本尊加持。

三、三昧總持論

1、三味總持略論

何謂三昧?三昧的梵文為(Samadhi),正翻譯為三摩地或三摩提。言“三昧”者,為一音之轉,是為訛音。三摩地意為:定慧等持,因此三昧不只是“定”,而是有“定”有“慧”,且定慧須均等,以定多即偏於沉寂,慧多即易失於掉舉,故定慧須均等。又,三摩地之成分即是奢摩他及毗婆舍那;奢摩他是止,止即是定;毗婆舍那即是觀,觀即慧。是故欲成就三昧,須先修奢摩他(止),得止後再修毗婆舍那(觀),止觀皆成就後,止觀雙運,維持定慧均等,即是三摩地。茲表示如右:

其次,“總持”者,梵文為“陀羅尼(Dharani)”,總攝憶持一切法義之意。有四種總持:法總持、義總持、咒總持、忍總持。此為出於《瑜伽師地論》:

一、法總持——謂菩薩得念慧力,持所聞法,經無量時,記不忘失,是名法總持(法陀羅尼)。

二、義總持——謂諸菩薩持所聞無量義趣,經無量時,永不忘失,是名義總持(義陀羅尼)。

三、咒總持——咒即咒願;謂諸菩薩獲得如是總持,令其咒願悉皆神驗,能除一切眾生種種災患,是名咒總持(咒陀羅尼)。

四、忍總持——忍即安忍;謂諸菩薩成就堅固之行,於所聞法,得成於忍,是名忍總持(忍陀羅尼)。

又,“法陀羅尼”(法總持)即是以一法總攝一切法;“義陀羅尼”即是以一義總攝一切義;“咒陀羅尼”即是以一咒而總攝一切真言陀羅尼;“忍陀羅尼”即是以忍而總攝一切法。

而“三昧總持”者,即是以三昧而總攝一切法門,一切法盡在其中。為何三昧可統攝一切法?欲回答此問題,首先須知三昧有何重要性:

“三昧即是一切佛法的精髓”

“一切佛菩薩修行最高的成就,都是以三昧來代表。”

任何法門,修證成就時,也都以三昧來表示。例如,修《法華》法門,成就時即入“法華三昧”;修《華嚴》法門,成就時即入“法界三昧”;修淨土法門,成就時即入“念佛三昧”;習禪成就時,即入“真如三昧”,或“一行三昧”;修唯識法門,成就時即入“唯心識定”;修密法,成就時即入當法之“本尊三昧”,如不動明王三昧、準提三昧等;修《楞嚴》法門,成就時即入“首楞嚴三昧”;一切等覺菩薩,於等覺後心,皆入“金剛三昧”(金剛喻定),而斷最後一分無明,成就佛道。連所謂“最不著相”的《大般若經》,佛要講此經前,也先入“等持王妙三摩地”,然後於三昧中,全身放光。因此可知,三昧是一切修行最高成就的精華。

又,三昧有狹義及廣義兩種意義。狹義即如上所說之定慧等持。廣義的三昧,即是正定;正定者即佛所教之定,相對於邪定。所以,一般也常以三昧或三摩地,作為“定”或“正定”的代名詞。

2、定的重要性

(1)定為三學之關鍵

三學為“戒定慧”三無漏學。戒定慧三學彼此之關係如何?如下圖所示:

這表示戒定慧三者是個連鎖關係,而以定居中,為關鍵作用,若“定”這一環沒有了,這連鎖即斷,戒與慧即散失。因此“戒、慧”與“定”都須有“交集”。事實上是,戒慧都須以定為體,於此定體中,攝持戒慧,令不散失,而能於一切境,有所作用。凡夫持戒、修慧之所以不成就,皆因其心不定;心不定,即是散亂,故其一切所修,皆與亂心相應,因此不能持久,是故浮浮沉沉、生生滅滅,乍起乍落。《大智度論》中雲:若人修行,無有禪定,如人持火炬,面對大風,火光即搖曳不定,不能遠照,乃至為風所滅;若菩薩修行,而有禪定,如人持火炬,入於暗室中,即火光穩定、通明,照了一室。菩薩修行亦如是,若有禪定,其心光穩定、通明,照破一心無始劫來無明愚闇(yin蒙蔽;遮蔽),乃至其光照徹三千大千世界,利樂無量有情,亦復如是。

(2)心若有定,即入正定聚,得出欲界,乃至色界、無色界。

一切眾生為三種聚:

一、不定聚——此為凡夫,其心散亂不定故。

二、邪定聚——此為外道,以外道人依於邪知見、邪慧而入定,名得邪定,是為邪定聚。如婆羅門教入於“梵我合一”之三摩地;道家修習“與萬化冥合”;道教乩童與神靈合一、神靈附體;耶教修習“與主合一”之聖餐禮(HolyCommunion)等。凡此皆有一共同點,即皆計執心外有法、心外有道,而妄欲與心外之道合一,故名外道;以此邪知見而得定者,名為邪定。

三、正定聚——即是如來正教中,三乘賢聖依於正法所入之定。

(3)定中有一切

定體能含藏攝持一切功德,令不散失。以有體,故有用,因而得實現一切世出世間事業。於三昧之中,從因到果,從體到用,一切功德皆能攝持、長養、成就。

從因位上說,定即不亂、不染、不迷、覺知、堅定、精進、勇猛、不放逸、不懈怠、不散亂、不失念。必須念念不斷維持在清淨、明覺、不動的境界中,才能不失定。

從果位上說,三摩地即某尊佛、或某尊菩薩、或某法門的成果之精髓,如前說。譬如,首楞嚴法門成就,即入首楞嚴三昧;法華法門成就,即入法華三昧;不動明王法成就,即入不動明王三昧。

(4)定是因位行人的“工具”,果位賢聖的成果;一切修行能不能成就,完全靠三昧;三昧是成就的關鍵。

得定前的修行是“信解”(資糧位),得定後的修行是“證悟”(修道位、證道位)。

一切諸佛菩薩、三乘賢聖的修斷,皆在禪定中進行、成就。(佛經上所說的“修”,或聞思修的“修”,都是指入定後,“在禪定中修”。)

一切諸佛菩薩斷惑證真,乃至坐菩提樹、降伏魔軍、加持眾生、三明六通、種種不可思議神通變化,皆從禪定中生。是故,一切修行皆是為了成就三昧。欲證無上菩提、涅槃、五十二位修證(或六十位修證),皆須成就三昧;三昧是修道、證道不可或缺的“工具”。

若不成就三昧,一切只是文字言說、文字知解,不能成為實際的境界或能力。

(5)一切大乘、小乘、密乘所有經典,主要都是在講修定。

例如:

▲大乘之《楞嚴經》講楞嚴定。《圓覺經》上卷講“理上之悟”,下卷即講“事上之行”(事上的實踐),而說“二十五種清涼定輪”。整部《瑜伽師地論》都在講關於修定之事。整套唯識學都是為了修定(唯心唯定)而講。

▲小乘的《四阿含》,主要全在講修定。

▲密乘的重點,也是在講修定(金剛三昧、本尊三昧等。)

▲淨土也是講修定:念佛三昧、般舟三昧;經雲:“若一日、若二日……若七日,一心不亂。”“一心不亂”即是定。因為“定”的另一個定義是:“心一境性”。因此,即使淨土法門,亦是以得三昧為成就之相。

因此,所有佛弟子,不論在家出家(尤其是出家),皆應發心修定。

因此,應知,“得定”對於學佛來講,本來不是什麼“了不起”的事,而是應該的、必須的事,但因為太少人作到,就變成很了不起。正如孝順,本是為人子很自然的、應該作的事,但因為太少人作到,所以就變成很了不起的“美德”,亦復如是。

3.三昧總持手記

前述“三昧總持論”系筆者“發現”的佛法中的“公開的秘密”:“公開”,因為三藏諸經論中,都在說定或諸禪三昧,或如來入於諸禪三昧所起的功德,如放光、動地、種種神變、現通說法等,這些都是公開的。但都沒有這樣明白的指出:“三昧是一切佛法修行的精髓。”而祖師大德(除了“龍樹菩薩”有較接近的說法外),亦皆無如是直言指陳,因此大家都似乎不知此事實,故說是“秘密”。筆者於遍覽大小乘重要經論後,前後貫通,得此一體會,甚覺滋事體大,亦感吾等末世眾生可憐,無大善知識,大家修學都有如盲目摸索,不知頭緒,無有次弟、亦無本末、不知主旨,常常無所適從,枉費工夫,不能得真修實證,不入實際;上焉者只在文字知解邊上兜,中焉者學少為足,下焉者不學不修,持一法二法,自以為大。筆者有幸蒙佛菩薩加持,得此體會,不敢自秘,故於此公諸同道。

以下之“手記”者,原本為筆者之日記,悉為自勵之語;今為砥勵自他,“從聞思修入三摩地”,故不揣翦(jiǎn刪除)陋,摘錄於此,與讀者諸君,互相黽(min努力勉力)勉,共證無上,護佛正法。

▲佛法的精髓在於三昧。禪定三昧猶如文人的筆(無筆何以成篇章瀚墨?)、武將的劍(無劍何以助成王霸之業?)、樂師的琴(無琴何以成動人樂章?)、演說者之舌(無舌何以成妙說善辯?),如人之身(無身何以為人?)如足(無足何以至於如來寶所?)如手(無手何以取用如來無量妙寶?)

▲心亂,即入煩惱、生死。心定,即入菩提、涅槃。智者自取之。

▲三昧是修學的根本,也是修學的究竟。一切修學只為三昧故,行者應依於三昧,活於三昧,乃至死於三昧(經雲:“其人臨命終時,心不散亂”,即是至死都不捨三昧,即是“死於三昧”。又,釋尊於四禪中般涅槃,亦是示現至死不捨三昧。又,歷代祖師大德有坐化者,亦是“死於三昧”。)是故,三昧者,乃佛法行人鬚生死以之,常不捨離者。以有三昧即有一切;無三昧一切免談。有三昧即一切所修皆得成就,故經雲:“制心一處,無事不辦”制心一處者,心得定也。無事不辦者,一切所修悉皆成就也。

▲唯有發心修習三昧,才能真正長久“念念修行”。

▲若要修三昧,則一切善惡,不論大小都很有關係,連一丁點錯誤、染污、不如法、違佛教誡之行都不能有。反之,若不修三昧,則一切都似乎無所謂,即連天大的錯誤,不如法之行,也都不知不覺,毫不在意,而增長墮落。

▲若要修三昧,則須從最基層的工夫開始作起——即“棄絕雜染”,乃至最高階層的聞慧,都是必備資糧。

▲若修禪定三昧,心中的任何微細的動相或靜相,都須覺知、注意、小心在意,剎那剎那步步為營,沒有一刻馬虎、放鬆。乃至身語意三業,一點一滴都不得含混。

▲修習三昧即是正式起修;故三昧即是修證門。三昧能令人由“信解門”入“修證門”,此外無門。

▲三昧是須實際去做的!非徒託空言,如阿難於《大佛頂經》所示現的,說食不飽,多聞知解,不足以應付困難。

▲三昧是由凡人入聖必由之階,是超越生死必修之道。三昧是修行者一切身心、內外全體總動員的“總體戰”——身語意三業齊修、一切信解行、聞思修,全部動用。是故觀世音菩薩於經中言:“我於彼佛發菩提心,彼佛教我從聞思修,入三摩地。”(所以,所謂修定,不是光打坐就行,須先發菩提心,然後又要具備聞思修三慧資糧,才可開始修定。)

▲要成就三昧,須具一切善、斷一切惡,須離一切雜染、憒鬧、惡不善法,念念覺知,念念不亂,念念不迷惑、不緣、不取、不放逸、不懈怠、不散亂、不失念,時時正念在前,不動、自覺;是故三昧是“總一切法,持於一心”,故稱三昧總持。

▲欲修三昧總持,必須如密教之金剛明王,起暴惡相(fiereness);何謂暴惡?即狠下心來,棄絕、斷除內外一切雜染,念念在意,步步為營,決斷如金剛,暴惡如明王,嫉自身心之惡如寇讎(chóu仇),除惡務盡;絕非溫溫吞吞、絕不因循苟且,決定不再隨順惡境、惡人、惡行、惡業、惡習——唯有欲修三昧之人,才可能真正實行“斷一切惡”!

欲得三昧,必先堅定其心。何謂堅定?謂意志堅定,願望堅定,謂必得三昧而後矣,即四如意足之“欲如意足”,亦即是“五行”之“欲行”(五行是:欲、念、進、巧慧、一心)。是故《大智度論》說:“菩薩必定,非不必定。”

▲“成佛”?——且置!先成就三昧再說。

“成就無上菩提”?——且置!先成就三昧再說。如是乃至密宗的“即身成佛”,禪宗的“見性成佛”、“即心是佛”、“即心淨土”等第一義諦之理,皆是與三昧相應之法,非言說境界。若無三昧,此等皆但有言說,都無實際,而是比量境界;若成就三昧,則此等境界皆可實證,成為現量境界,非但言說。“現量”如一金在手,可以兌現,可實際受用;“如量”如但知山中確實有金礦,尚未開採,不得真實受用。三昧可轉比量的礦,成為現量的金,而起無量真實自利利他之妙用。

“文字知解”與“修證”是兩回事。譬如有人想學太極拳,便去買一本太極拳的書,看過一遍,便說:“我會太極拳。”學佛光是看經知解,亦復如是。又如有人患心臟病,他去買了些有關心臟病的書,研究其病理、藥理等,看過之後,對病情與治療等皆有所了解,於是他說:“我病好了。”這樣能行嗎?“知苦”並不等於“斷苦”。

是故,莫將“比量”當“現量”;莫將“言說”當“實際”;莫將“知解”當“修證”。

▲是故,三昧所為何事?謂令行者於比量的聞思修,得以現證、親證、實證;即是提升“比量境界”為“現量境界”,轉言說為現證,令親證“離言法性”。

▲修三昧者,應不知動亂,亦不隨他動亂,亦不被他動亂——成不動德,身心不動不亂;不能鬧情緒,也不能動脾氣;不能低潮,也不能高潮亢奮(女眾修定障難較男眾為多,因女性較情緒化,且每月生理期時,情緒多不穩定),也不能沉悶,亦不能昏忱(chén)、不掉舉。

▲唯有發心修三昧,才能不再留戀世法,不再留連雜染。唯有修定,才可以對雜染SayNO.(“說不”)。

唯有修定,才能於世無畏,以不貪、不執世間法故。唯有修定,才能真正放下一切。

▲唯有修定,才能於無上道堅定、勇猛。

唯有修定,才能念念修行。

唯有修定,才能不浪費時間,不作無益事,念念不空過,不蹉跎時光,真正不再迷,不再往外馳逐。

▲唯有修定,才能真正離染、離苦,得正法樂住,得自受用法身,自受無上法樂,自住清淨平等界域,自證金剛不動法身。

▲唯有修定,才能站在另一個level(層次)上看世間,以超出故:才能跟這世間有點距離(detach),才能超越(transcend),抽離(disintere-sted)。

▲唯有修定,才是真正“發心修行”,真正“開始修行”。(在此之前都是準備工作。)因此唯有修定,才能成為真實修行之人。

▲修定是為了修道,為了法身——不是為了肉身、治病、健身、強身、長壽、休閒、“充電”,也不是練氣功、吐納、覺受、精氣神、氣脈明點等等世俗或外道貪著身相之行。

▲修定是佛法的實修、總體修,凡聖之所由判,超凡入聖之契機,是由修道、證道的根本與究竟之體現。

▲唯有修定,才能把握修行的真實目標,修行才有目的,有方法,一切所修才有實現的可能。

▲若不修定,談什麼戒定慧?(“定”不是光用談就有的。)若不修定,即三學缺一學。若不修定,談什麼禪?(便成有禪而無定。)若不修定,談什麼本尊三昧?(即但有本尊,而無三昧)

▲諸佛菩薩如是修,我亦如是修;三乘賢聖如是修,我亦如是修。此是“必修”、必作,而非“選修”,可作可不作。因此須“利而行之,勉強而行之”,即使不能很快成就,也要如實如法去作,不能連作都不作,連發心都不發心。譬如持戒,即使不能作到完全清淨,還是必須持。修定亦如是:即使尚未能親證諸禪三昧,也要發心努力去修;如是久久行之,至少能令心水沉澱、狂心休歇,心得澄明,與智慧等無量功德相應,所修易得成就。

▲何謂末法?“末”者,沒也,沉沒之謂也,亦即正法沉淪,一切法門皆沒滅。又,末法即是:在法上,這也可不作,那也可不作;結果是沒有什麼正法是必須作、必須修的(因此一切正法皆悉汩沒)。反之,其它與修行不相干的、攀緣貪愛世間的“擬(凝的音)佛法”、“半佛法”、“次佛法”、“相似佛法”,都變成可作,大為昌盛。諸如“邊緣佛法”(如經懺佛事等),“外緣佛法”(PeripheralBuddhism)(如社福、醫療、相卜、教育、政治、商業、企業等),“相似佛法”(Quasi-Buddhism)或“界外佛法”(ExternalBudhism)(如歷史考據、學術研究、詩詞書畫等)。凡此皆與世間名利直接或間接掛鈎,不離世間貪愛,都是生死業,而自美名之為“大乘”、為“菩薩道”、混淆正法,敗壞佛法,誤導眾生,所謂“一盲引眾盲,相繼入火坑。”修正定者,於此等境緣皆應遠離。

▲正、像、末差別:

正法——有信解,有禪定三昧,有智慧解脫。

像法——有信解,少禪定三昧。

末法——連信解亦少,甚或全無。其中或“有信無解”(如有些不看經論之人),或“有解無信”(如有些學唯識或習文字禪之人)。若連信解都不具,更遑(huáng通惶)論躡解起行(由解起修)。是故一切盡成相似佛法,但有言說,都無實義。

然若大心人,自有信解,如法正修諸禪三昧,求無上智慧解脫,不論其身處何時代,皆是自住於正法時期。是故所謂“正像末”,並非指時間差別,而是指修行方法及內容不同。若自修行正法,即是如來正法常住;若不如是,即正法沉淪,轉成末法。

▲若不修定,作一些錯事、壞事也覺無所謂,乃至一輩子悠悠忽忽,渾渾噩噩,天天混日子,在五欲六塵中打滾,當時都不覺知有何不妥。若修定者,即使一點點雜染、憒鬧,一絲絲放逸、懈怠,或與人有忤、有諍,都會馬上覺知有妨害心定,當下都不能忍受。

▲總而言之,為佛弟子,不論僧俗,皆須“戒定慧”三學俱修,不能選修其中一、二。末法時期,常是於三學中“三缺一”,或“三缺二”,乃至“三缺三”。三缺三者,以種種藉口,不持淨戒,不修正定,不習正慧,但仍自乘“我學佛”、“我修大乘”、“我學菩薩道”——若非修習三學,學佛所為何事?

▲定是什麼?定即“心一境性”,攝心專注不散、不亂、不外馳,持心不昏、不掉、不忱、不放逸、不懈怠、不失念,念念明覺,念念攝心——這些都必須要作,才配得上稱“真修行人”!否則,修行所為何事?

▲何為修定?修定是“玩真的”,是真槍實彈與煩惱障、業障、魔障來真的;是修行的壓軸大戲;不是玩票、跑龍套、“插花”(點綴)。一切修行有成無成,全在此一舉。

▲眾生為何不能修定?因為修定的條件太多、太高。其條件如:

1.身——須得暇滿之身,六根具全,無病無痛。

2.心——a.聰明利根,能閱經藏、能解經義。

b.三障微小:①報障無

②業障少

③煩惱障淡薄(“種子”與“現行”俱淡)。

3.能發菩提心。

4.具聞思修——解了全盤佛理(含顯密性相)、深入禪理、禪事,解無上法。

▲偈雲:

出離欲界棄絕雜染專注不散不動明覺真修實證三昧總持

何謂“不動”?謂不動貪念、不動嗔念、不動妄想!

何謂“離雜染”?謂其心從雜染中抽離而不動,名為離雜染。

4.三味總持具體作法

欲證三昧,鬚髮長遠心,修習真不動行。何謂真不動行?謂常自以種種方便攝心不亂,行住坐臥不動貪、嗔、妄想等念,常樂坐禪;久修此行,令心水沉靜、澄清,三昧總持即現前證得,得現量智,此是不動行之總相。

又,以一正念攝一切念,伏一切邪念、止一切妄念、此即奢摩他之不動。然非修令心“無念”,以無念不可修,以眾生不可能無念;有心必有念。且諸佛亦不住無念,亦不斷念,諸佛但念念正念,念念無染無邪、無妄無雜、無亂無失,念念純一真實,猶如真金,猶如金剛,具足無量功德,如是即是諸佛如來藏心。

是故修三昧者,應先於諸佛毘尼(戒學)、三摩地(定學),以及般若等(慧學)三無漏學,具足聞慧、信受、思維、通達了知,得殊勝解,正信堅定,不為一切邪偽愚妄所惑亂,具如是資糧,然後正式起“正修行”。

正修三昧時,可選擇一性習相近之法門,或禪、或淨、或密等皆可;以“一正念到底”為主,以其他相近之法門為輔。此一念者,或念佛、或持咒、或作禪觀、密宗觀想、淨土觀等。以如是正念為手段,而修於正定,即是以一念法門“總一切法,持於一心”,名之為“理事具足三昧總持法門”之具體作法。

5.修三昧莫退心

行者修三昧時,或碰到世法或出世法有所不順、挫折、或打擾,乃至橫逆、惱亂,或於法上值遇困難、障礙時,切莫起退切之意。在這種時候,有些人就會以“無所得”之理來寬慰自己,進而用來逃避當前的困境;如是逃避已,便覺得如釋重負一般,然而卻中止修行,廢本所修。須知,這便是所謂的“退心”、放棄、向困難投降,亦即是懈怠、放逸之徵。因此,這可說是“未戰先降”,並非真的“看的開”,亦非“一切放下”之真義。這實是前進受挫時,心裡暗中為自己開脫的自慰之詞,即是合理化的藉口——心行微妙,能自誑惑,慎之慎之(不要被自己的妄心騙了)!

四、本經修斷之次第

本經修斷之次第分兩大階段:

(一)說咒之前(指佛重說神咒)——破“分別我執”、“分別法執”,亦即是“破妄”,破思議法,破六識所攝虛妄,而得明心,了妄達真,屬見道位,得“比量智”。

(二)說咒之後——持咒修定,破“俱生我執”、“俱生法執”、破七八(即第七、第八識)二識所攝之妄,得分分見本性,屬修道位,得“現量智”。

五、勸發菩提心

1.為何應發菩提心?

為何應發菩提心?依三決定義,佛弟子應發菩提心:

(1)佛法是善,是為至善(Buddhismisthegood,isthehighestgood)——這是決定的。

(2)諸佛有一切智——這是決定的。

(3)佛法真能度眾生——這是決定的。

以眾生愚妄,自墮十二類生、生死流轉,而唯佛有一切智,能度眾生,是故,一切佛子,當信心決定、願心決定、決定菩提,而發無上菩提之心,承佛威神,自度度他;度脫無量眾生已,具足無量功德,得成佛道。

2.何為發菩提心之相?

何為“發菩提心之相”?亦即,菩提心發起之後,是什麼情況?這也可用來驗證一個人是否已經真正發起菩提心。學佛人中,人人皆謂:“我已發菩提心”,或自以為已發,但不知菩提心發起之後,是什麼樣的一個狀況?並非已受三歸五戒、乃至菩薩戒、讀讀經、念念佛、打打坐,就是已發菩提心;亦非發心出家、剃頭、受大戒、披袈裟,早晚兩堂功課、誦經、禮佛、習禪、學教等,就是已發菩提心(當然,這些事都應作,就看你以何心態去作而已。)已發菩提心之相為:

不論在家出家,一心一意,為了法,為了菩提,能舍一切,捨身命財,舍世間一切名利權位、眷屬恩愛,勇猛精進,等心修學一切如來正法;然一切所修皆不為已:不為自己求得少法,但為法故,為眾生故,不計一切,無有厭悔,盡未來際。阿難贊佛偈中所謂:“將此身心奉塵剎,是則名為報佛恩。”屈原《楚辭》中所謂:“惟予心之所善兮,雖九死其未悔。”

又所謂“發菩提心”之“發”者,謂於先所種之“菩提種”,以土壤、陽光、空氣、水份、肥料、除蟲、除草等因緣,令種子發芽、生根、乃至抽枝、生葉、開花等,是為“發”之意。若聽經聞法,而起真信解,乃至勝解,因而受三皈五戒等,乃至出家,是為“下菩提種”;然此種子仍未萌芽,須待土壤、陽光等增上緣,其芽才能萌發、出生。是故只有種子,尚未發芽、生根,還不能算是一顆有生機的植物。因此,其菩提心仍未具足發起。

又,所謂“土壤、陽光”等者,即是親近三寶、善知識、善友、善緣、以敬信心,如法修習五善根(信、進、念、定、慧),遠離惡見、惡行、惡知識、惡友、惡緣,即是“除蟲除草”。如果因緣成熟,菩提心芽乃得發起,乃至菩提根、菩提枝、菩提葉、菩提花、菩提果,亦次第隨之而生。此“菩提芽”,即外凡位(五停心觀位);“菩提根”即內凡位(十信位);“菩提枝、菩提葉”即三賢位(十住、十行、十回向);“菩提花”為十地。“菩提果”即等覺、妙覺以及佛果菩提,以等妙如佛故,為菩提果位。

以上為勸發菩提心竟。

六、首楞嚴三昧法門的殊勝處

首楞嚴三昧法門殊勝無比,因為首楞嚴三昧即是“佛定”,唯有十地以上菩薩才能真正成就;十地以下菩薩即使修習,也只能得其少分。茲舉諸經論,以資證明。

(1)佛學辭典上雲:首楞嚴三昧,即堅固攝持諸法之三昧,為百八三昧之一,乃諸佛及第十地菩薩所得之禪定。又作首楞嚴三摩地、首楞伽摩三摩地,首楞嚴定。意譯為:健相三昧、健行定、勇健定、勇伏定、大根本定。《大智度論》卷四十七雲:“首楞嚴三昧者,秦言健相。分別知諸三昧行相多少深淺,如大將知諸兵力多少。複次,菩薩得是三昧,諸煩惱魔及魔人無能壞者,譬如轉輪聖王主兵寶將,所往至處,無不降伏。”

(2)《首楞嚴三昧經》卷上載:首楞三昧非初地乃至九地之菩薩所能得,唯有十地菩薩能得此三昧。所謂首楞嚴三昧,即修治心猶如虛空、觀察現在眾生之諸心、分別眾生諸根之利鈍、決定了知眾生之因果等共一百項。是故,此昧並非僅以一事、一緣、或一義便可了知,因為一切禪定解脫三昧、神通如意無礙智慧,皆攝在首楞嚴中,譬如陂泉江河諸流皆入大海。故菩薩所有禪定皆在首楞嚴三昧,乃至所有三昧門、禪定門、辯才門、解脫門、陀羅尼門、神通門、明解脫門等諸法門,悉皆攝在首楞嚴三昧。此首楞嚴三昧有五種名:

一、首楞嚴三昧。

二、般若波羅蜜。

三、金剛三昧(十地等覺菩薩入“金剛喻定”,及密教所言“金剛三昧”,即是首楞嚴三昧。)

四、師子吼三昧。

五、佛性

又,南傳本《涅槃經》卷二十五亦謂:佛性即首楞嚴三昧。

(3)《成唯識論》卷九雲:“定學有四:

一、大乘光明定:謂此能發照了大乘理教行果智光明故。

二、集福王定:謂此自在集無邊福,如王勢力,無等雙故。

三、賢守定:謂此能守世出世間賢善法故。

四、健行定:謂佛菩薩大健有情之所行故。”

此處所言“健行定”即是“首楞嚴三昧”一詞的意譯。由以上所引諸經所說可知,此首楞嚴三昧系性相二宗之所共說,且系最高最上之定,毫無疑問。

(4)復引《首楞嚴三昧經》,以證知首楞嚴三昧的境界與功德威力:

爾時佛告堅意菩薩:“首楞嚴三昧,非初地、二地、三地、四地、五地、六地、七地、八地、九地菩薩之所能得,唯有住在十地菩薩,乃能何等是首楞嚴三昧?

何等是首楞嚴三昧?謂修治心猶如虛空(1)觀察現在眾生諸心(2)分別眾生諸根利鈍(3)決定了知眾生因果(4)(中略)於宿命智得無所礙(10)天眼無障(11)得漏盡智非時不證(12)(中略)得入一切菩薩密法(68)常放光照無餘世界(69)(中略)自然而得無生法忍(74)(中略)聞無量法具足能持(84)求一切法心無厭足(85)(中略)百千密跡金剛力士常隨護持(89)(中略)示現入胎出生(97)出家成就佛道(98)轉於*輪(99)入大滅度而不永滅(100)”

經上又雲:

“堅意,首楞嚴三昧如是無量悉能示佛一切神力,無量眾生皆得饒益。堅意,首楞嚴三昧不以一事、一緣、一義可知,一切禪定解脫三昧,神通如意無礙智慧,皆攝在首楞嚴中。譬如陂泉江河諸流皆入大海;如是,菩薩所有禪定,皆在首楞嚴三昧。譬如轉輪聖王有大勇將,諸四種兵皆悉隨從。堅意,如是,所有三昧門、禪定門、辯才門、解脫門、陀羅尼門、神通門、明解脫門,是諸法門悉皆攝在首楞嚴三昧,隨有菩薩行首楞嚴三昧,一切三昧皆悉隨從,是故此三昧名為首楞嚴。”

佛告堅意:“菩薩住首楞嚴三昧,不行求財而以布施,大千世界及諸大海、天宮、人間,所有寶物、飲食、衣服、象馬車乘,如是等物自在施與;此皆是本功德所致,況以神力隨意所作,是名菩薩住首楞嚴三昧檀波羅蜜本事果報。”(此即謂:菩薩若住於首楞嚴三昧,若想行布施,雖然不去求財物,也不用神通力變化,但一切財物都能自然獲得、而自在施與)。

經中又雲:

“若善男子善女人求佛道者,聞首楞嚴三昧義趣,信解不疑,當知是人於佛道不復退轉;何況信已受持讀誦,為他人說,如說修行。”

可見首楞嚴法門不但對大菩薩有大利益,連一般佛弟子,亦能令得“菩提心不退”的大利。至於其他利益,則在本經第七卷中,如來於重說咒後,有極詳盡的開示,請參閱。

(5)《大集地藏十輪經》卷一,佛向“好疑問菩薩”解答及說明“地藏菩薩”的功德威力,佛雲:

“若聞如來為汝廣說如是大士功德善根,一切世間天人大眾,皆生迷悶,或不信受。”

時好疑問復重請言:“唯願如來哀愍為說。”

佛言:“諦聽,善思念之,吾當為汝略說少分;

如是大士成就無量不可思議殊勝功德,已能安住首楞嚴伽摩勝三摩地(即首楞嚴三昧),善能悟入如來境界,已得最勝無生法忍,於諸佛法已得自在,已能堪忍一切智位(即佛位),已能超度一切智海,已能安住師子奮迅幢三摩地(此為佛所得定之一),善能登上一切智山,已能摧伏外道邪論,為欲成熟一切有情,所在國土,悉皆止住(謂住於勝定)。”(中略)“隨住如是諸佛國土,若入增上觀勝幢定,由此定力,令彼佛土一切有情,皆深呵厭自惡業過,鹹善護持十善業道生天要路。

隨住如是諸佛國土,若入具足慈悲聲定,由此定力,令彼國土一切有情,皆悉發起慈心、悲心、無怨害心、普平等心、更相利益安樂之心。

隨住如是諸佛國土,若入引集諸福德定,由此定力,令彼國土一切有情,離諸斗諍、疾疫、饑饉、非時風雨,苦澀辛酸、諸惡色觸,悉皆銷滅”(中略)

“以要言之,此善男子於一一日每晨朝時,為欲成熟有情故,入殑(jìng)伽(殑伽:梵文印度恆河的音譯)河沙等諸定;從定起已,遍於十方諸佛國土,成熟一切所化有情,隨其所應,利益安樂。”

從上面這段經文,我們可證知如下諸事:

(1)“地藏菩薩”也修習、入住首楞嚴三昧。因“地藏菩薩”是十地菩薩,故這與《首楞嚴三昧經》中所說:“唯有住在十地菩薩,乃能得是首楞嚴三昧”相合。

(2)以“地藏菩薩”已能住於首楞嚴三昧,而《地藏十論經》中又說“地藏菩薩”能入“殑伽河沙等諸定”,這又與《首楞嚴三昧經》所說相合,因為在該經中佛說:“隨有菩薩行首楞嚴三昧,一切三昧皆悉隨從。”

(3)“地藏菩薩”自入於定,以勝定力利益教化安樂一切眾生。不但“地藏菩薩”如是,其實一切佛菩薩亦皆如是。例如世尊要講《法華經》,即入定放光,作種種吉祥神變;講《大般若經》前也是一樣,入定放光。講《準提神咒經》,即入七俱胝(zhi)準提三昧。講本經時也有數度放光。為什麼要入定才講經說法、或利益安樂眾生呢?因為講經說法、濟度眾生不是凡夫能作的事,只有聖人有此德能;而聖人之智德,全在“三昧”(定慧等持)中體現出來。因此,這也證明了“龍樹菩薩”在《大智度論》中所說:“一切神通解脫,皆在禪定中發。”

由以上所引諸經論中,可見首楞嚴三昧法門,確定是最高、最上、最甚深微妙的法門,連密教(真言宗)的傳持第八代祖師,日本弘法(空海)大師,亦大為讚嘆、宣揚,而特著有“大佛頂經開題”一文傳世,本書中亦加錄。又,於密教中則通稱此法門為“大佛頂法”,此經為“大佛頂經”,而稱楞嚴咒為“大佛頂咒”。

七、釋疑

1、六祖與禪定

問:“請問師父,您所說的似乎與六祖大師所說的不同;因為六祖大師說:唯論見性,不論禪定解脫。”

答:“當然,你如果是六祖所說的上上根器之人,直下能夠見性,那你也就不用再去‘論\’禪定解脫了。但,你是已能見性的上上根人嗎?此其一。

其二,看經須懂得佛菩薩說法所對的根機,即所謂‘當機\’,以及說法者的‘真實義\’。六祖所說的‘不論禪定解脫\’,是指凡外、小乘的‘四禪、八定、八解脫\’,也就是小乘定與凡夫定,而不是不要菩薩定、佛定。因為凡小之定是沉空滯寂,躭(dān同“耽”)於空寂之受的,而大乘佛定、菩薩定即非如是;佛菩薩並非無定,佛菩薩的定,只有更深更廣更微妙,但其定力都是用來廣利一切眾生的,而非為已求,故是不同。

其三,我現在問你:六祖的心是散亂的,還是有定的?——當然是有定的(如果沒有禪定,怎能稱為禪宗祖師?)

再問:六祖打不打坐?乃至“達摩”祖師打不打坐?若六祖不打坐,為何為“道明”開示時,盤坐石上?(據云其石上至今猶有六祖衣印。)”

再問:六祖開示不開示禪定三昧法門?

——當然開示。試舉《六祖壇經》中所說如下:

1.《妙行禪定品第五》:“師示眾雲:此門坐禪,元不著心(如凡夫),亦不著淨(如二乘),亦不是不動(如外道)。”

故知六祖在此是以很簡單的言詞,看來似乎沒有高深道理的“白話”,在總破一切凡夫禪、外道禪與二乘禪,以確立大乘無上禪。所以看懂六祖意之所指的“著心”、“著境”、與“不動”,不是那么簡單,須得通達一切大小乘法教,乃至楞嚴、楞伽等甚深法門,才能真正懂得;否則光看表面文字,依文解義,很容易錯解祖師之意,反成疑謗法門。

2.又雲:“善知識,何名坐禪?此法門中無障無礙,外於一些善惡境界心念不起,名為坐;內見自性不動,名為禪。”

其義是說,禪者不止在坐中“心念不起,自性不動”,而是於一切時,四威儀中,都要如是,才能稱為是“坐禪”之人——而我們末世凡夫,一般連盤起腿都不能攝心,一直在打妄想,更何況能在行住坐臥中都能“心念不起,自性不動”?這等於是小學生連算術都沒有學好,就說他能學微積分一樣!

3.又雲:“善知識,何名禪定?外離相為禪,內不亂為定。外若著相,內心即亂;外若離相,內心即不亂;本性(本來是)自淨自定,只為(凡夫人)見境、思境即亂。若(能)見諸境(而)心不亂者,(才)是真定也。”

這就是大乘定的精義:不能象二乘人,離群索居心才不亂,要在境界中也不心亂,才是功夫!但你如果在境界中,卻生貪愛、取著,那不是“大乘”,而且“愚夫”了。因為你於外不能“離相”;什麼是“離相”?指離對諸相的貪著。“相”是什麼?五欲六塵相(財色名食睡相、色聲香味觸法相)、名利相、權位相、男女相、苦樂相、眾生相、國土山川相、有情無情相,乃至法相非法相等——若能離對這一切相的貪著,才能稱為“外離相”。又,再以《金剛經》之經文言:“離一切諸相,即名諸佛。”所以六祖所說的“外離相為禪”的禪,是佛禪、無上禪——你若能如是,即許你“不論”凡小禪定解脫(因為你已畢業了),而直依於本性、如來密因,直修大乘無上禪首楞嚴大定,福慧雙嚴!

4.《懺悔品第六》雲:“今可各各胡跪,先為傳自性五分法身香……二、定香,即睹諸善惡境相,自心不亂,名定香。”

5.《機緣品第七》偈雲:“五八六七果因轉,但用名言無實性;若於轉處不留情,繁興永處那伽定。”

最後一句之義:即使處在內自身心、外之境界,種種生死來去不斷之中,也永遠住於那伽定之中。“那伽定”:佛定,如龍象不動之定。

6.《付囑品第十》中雲:“汝等若欲成就(一切)種智(亦即佛智),須達一相三昧(與)一行三昧:若於一切處而不住相,於彼相中不生憎愛,亦無取捨,不念利益成壞等事,安閒恬靜,虛融澹泊,此名一相三昧。

若於一切處,行住坐臥,純一直心,不動道場,真成淨土,此名一行三昧。

若人具(此)二(種)三昧,如地有種,含藏長養,成熟其實;一相一行(三昧),亦復如是。”《大乘起信論》說:一行三昧就是真如三昧。

由以上所引《壇經》經文,可知六祖大師並非“不說”(“不論”)禪定,而只是:他所說的禪定,並非一般的禪定,不是凡外權小的“有所著、貪求小境、小果”的小定,而是諸佛如來的究竟大定,惟求作佛、成就種智的“一行三昧”、“真如三昧”。

因此,並非我與祖師所說不同,而是恐怕你並沒有真解得六祖之意,或者是如一般末法時期眾生一樣,想拿著斷章取義、一知半解的六祖之“羽毛”,當作你“不需要修行”的“令箭”。為什麼?因為修定太苦、太難了!

2、判經真偽

問:“請師父慈悲開示:有人說《楞嚴經》是一部偽經,為什麼?又,討論《首楞嚴經》真偽之辨的文章或論文,可參看那些刊物或書籍?”

答:“首先,為何近代有人說《首楞嚴經》是一部偽經?因為這是一部專門破魔的大寶典,令修行人得以辨魔、遠離魔事,修行沒有障難。而末法時期魔強法弱,故魔力令愚痴邪妄之人,謗此法門,令人不信,即無所依怙(憑恃hù);此法門即被謗、被毀,眾生不信此正法,魔於是得肆無忌憚,放心大膽地大造魔業,大成魔事,於焉一切修行人不能出於魔掌,墮於三途,遑論明心見性、修行菩提;故可知毀謗此經,即是毀去末法時期修行正法之人最大的靠山,竊取一切正修人士的護身符、以及破除魔事的無上法寶。因此,毀謗此經之事實即末法一大魔事之肇端——魔尚未被破,已然先發制人,‘搶先出招\’了。噁心、邪心之人為魔所用,而發如是破法邪言,而一般大眾,愚昧無知,不知輕重,也盲然隨之應合。

其次,《首楞嚴經》是一部破魔大全的寶典,是諸魔的剋星,有人說它是末法時期的一面‘照妖鏡\’;一切佛法修行人,欲免於魔事,必須參究《楞嚴經》。又,末法時期,法欲滅時,這部《首楞嚴經》最先滅;因為《楞嚴經》一滅,諸魔橫行,即無人能制,一切邪魔外道、邪師邪說便能肆無忌憚,橫行無阻。如今末法已五百年,經法將滅時,即有邪心人,為魔所用,因而自疑經謗法,且令人疑經謗法;眾生疑經謗法既久,共業成就,經法即滅,這世間便再也找不到這部經書了——法如是故,眾生業報如是故:因為眾生共謗如是經法,便再也無福見聞、領受如是正法。話說,近世最先起來倡導疑謗《首楞嚴經》的,是民國初年幾個白衣,後來亦時有所聞;乃至近年來,有人在註解《楞嚴經》時,也自已主動提到,說:‘有人說《首楞嚴經》是偽經\’,但作者只提這么一筆就罷了,並非加以任何的評論或駁斥,是故徒啟讀者之疑竇,且又象是在‘默認\’或默許其說,於是更令讀者心中狐疑不決,因而於此上妙法門即有障難:不能解,更不能悟入,遑論悟而後修。因此鄙人希望末世一切講經注經者,若遇有人謗經毀法,應善為眾生釋疑、破疑、解惑,普令眾生於如來正法起正信、正解、正修行。這是講解正法者的職責,這也才達到講經的目的;否則講經何為?

前述‘首楞嚴三昧法門的殊勝處\’中所引之諸經論,便可用來作為‘以經證經\’的最佳例證(亦即,用其他佛所說經典的聖言,來證明本經與他經所說無異),故知《首楞嚴經》不但是一部佛口親說的真經,而且是一部極為完備,圓滿殊勝之經。隋代天台“智者”大師,即已聞說西天有此殊勝經法,便期盼此經趕快傳來中土;其期盼之切,乃至造了一座‘拜經台\’,天天都親自去西向拜經,盼其早來。然而盡智者大師一生,竟無緣親見此經;因為印度的國王,深以此經為國寶,不聽其外傳他國;後經般剌密諦法師千方百計,在唐時偷渡傳來,漢土眾生才有緣得聞如是妙法。不過此寶典最後之所以得以傳來中土,可能智者大師拜經的誠心也是一個增上緣。

東晉的高僧法顯(西元三四0——四二0年頃),於其所著《佛國記》(或稱《高僧法顯傳》)中雲:‘佛昔於此說《首楞嚴》,法顯生不值佛,但見遺蹟處所而已,即於石窟前誦《首楞嚴》,停止一宿。’

由此可見古人於佛、於法的信心之一斑,近世人根鈍,且不知惜福,不知經法之可貴,真是‘得了便宜又賣乖\’;乃至依於世見、慢心,輕法慢教,疑謗正法,謂非真經,或曰非是佛說。試想:如是清淨、勝妙法門,一字一句,讀之都令心遍心清涼——如是智慧、妙法,除了佛的一切智外,還有誰能說得出?又,佛弟子不同於世間儒者或學問家,佛弟子或菩薩,若有所說、有所作,絕不會、也不須妄語假託是佛所說,因為他們不須象孔子有‘托古改制\’的需要;他們沒有什麼‘制\’可以改、或須要改;諸菩薩、祖師大德,皆是承佛之教,弘傳如來正法,其所作也都名正言順的稱為‘論\’,而為三藏之一,與佛所說的經藏一樣受到尊重,受歷代弘傳;因此這些如來的賢聖弟子實在沒有必要這樣犯戒,欺誑如來及眾生,而‘偽造經典\’——再想:若菩薩或祖師大德,已修到了能造出如是上妙經典、能開悟度化無量眾生的境界,他還會去造這樣的欺誑之業嗎?他心中還會有如是欺誑的雜染心嗎?連一般受五戒的居士都不會輕易妄語,更何況有如是智慧與修行境界的菩薩或祖師大德,會去犯這最基本的戒律?再說,如果菩薩已達到能宣說如是清淨上妙之法的境界,他一定不會犯戒、偽造佛經,一定會按照正途而‘造論\’,且於其論中推仰如來,推尊如來修多羅教,宣揚如來修多羅之教旨,(這是一般論藏的通途),而不會‘假裝\’自己是佛,而‘假藉佛的名義\’來說他自己的法,這種事,菩薩是乾不出來的。

再者,我已如是稱揚讚嘆此首楞嚴法門,亦引諸經論加以稱揚——我講這么好的經給你聽,你卻來問我此經是真是假?!若是偽經,我幹嘛費這么大的工夫為你講?

身為佛弟子,深受佛恩,不知寶愛佛經之可貴,卻聽從惡知識來疑它、謗它,辜負如來。譬如有人被父母養育成人,一朝忽聽惡人造謠,說他父親不是他的親生父,於是起疑,乃至不信親父,甚而忘恩絕義,聽信惡人謗法者亦如是,若因此疑而不信正法,忘佛深恩,即斷絕善根,成一闡提人。

經中說:佛初成道時,魔王波旬即來見佛,勸請如來速入涅槃。他說:世尊所作已辦,已證一切法無生,可以速入涅槃。

佛對波旬說:我諸弟子尚未成就,我不宜入涅槃。

波旬說:那么待世尊弟子皆成就時,應即入涅槃。

佛默然應承。

於是魔王波旬歡喜踴躍。

波旬又對釋尊說:世尊,世尊滅度後,於末法時期中,我將化為比丘僧,於世尊佛法中出家,披佛袈裟,誦佛經典,而破壞佛法。

於是世尊落淚。

﹡﹡﹡﹡﹡

最後我再說一句話:若連信根都沒有,如何堪受如是“如來密因、諸菩薩萬行”的大法?《地藏菩薩本原經》雲:“或有善根,聞即信受;或有障重,久化方歸。”

願您堅信,佛不妄語,菩薩不妄語;佛語諦實,決定不虛。”

八、古德序文

(一)大佛頂經開題

日本·弘法大師(空海)撰

將釋此成佛了義經。略有三門。謂大意題目入文判釋也。載夫六爻精微老聃難窮。系象幽源孔子喟然。塵埃纏縛未出區表。妄海滉(huàng波動搖盪)瀁(yǎng泛指光影等搖動晃蕩)邅(zhān轉)回迷津。豈如法身性相循環九域、拯濟群萌。真性纜藏、黜陟閻都、引導黔黎。霧中逐月三惑爰斷。海浦攀蓮淹醉便醒。是故衛城營齋崇頓證教。寶冠月光重中道理。初始大意蓋有斯哉。

第二釋題目者。謂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者。“大佛頂如來”謂無為心佛是也。“密因”謂佛性也。“修證”謂同揚因果也。“了義”者中道了義也。“諸菩薩”謂通地前地上之因也。“萬行”謂表菩提薩埵之萬行也。“首楞嚴”者梵語也。此雲健行定也。“經”者舍新也舊語。今新謂蘇怛纜也。

第三入文判釋者。略此十卷了義經凡有三段。初從“如是我聞”至於“願聞法要”此謂序說分也。次從“於時世尊頂放百寶無畏光明”下至於第十卷“無復魔業”是謂正宗分也。次從“佛說此經已”下至於“作禮而去”是謂流通分也。此了義經者大唐大聖大孝皇帝之代中天竺波賴密帝三藏所翻譯也。輪王之苑求金色華非小所為。琉璃之林問摩尼果大緣攸勤。於佛授記可奉書寫此佛性典。祗林付屬必應值遇此頓證法。見者研眼登諸佛位。聞者耳中照吠琉璃。三門分別略釋如是。

寬治五年二月八日於皆明寺(《大正藏》卷六十一)

(二)注大佛頂真言並序日本·南忠法師撰

夫無一而不多者實相也。無同而不異□□(於諸)乘焉。所以遍照輪光多都同等。由斯一道清□(淨)群品各解。見實相於普門則眾業歸本。悟□□(一乘)於聲字則群心開覺。今言大佛頂真言者。是□證聖智之秘楗(jiàn⒈插在門閂上的關門木栓,門上關插的木條,橫的叫“關”,豎的叫“楗”)。外護生界之密甲矣。雖爾□□(真言)持誦者只在胡音尚有訛謬。況悟句義科□□釋。吾靈岩和尚入於巨唐請益此真言釋。□於日國傳持彼尊儀軌。於是南忠在受法次被授彼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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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以此功德,莊嚴佛淨土。上報四重恩,下救三道苦。
惟願見聞者,悉發菩提心。在世富貴全,往生極樂國。
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,一切重罪悉解脫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