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福田經
說法地點:祇園精舍
參加人員:給孤獨居士
經中大意:本經敘述佛陀告訴給孤獨居士:在世間裡,有二種福田的人,所謂學人與無學人。學人有十八類,無學人有九種。
對於「福田」二字,其實我們並不陌生。比如我們到寺院裡去敬香禮佛,大殿裡的功德箱上面,一般都會寫上「隨喜樂助,廣種福田」兩行字。「隨喜」就是隨自己喜歡,想樂助就樂助,不想樂助就不樂助,沒有人強迫你,全隨自己的個人意願。當然,「隨喜」二字還有另一層深意,就是即使自己沒有樂助(比如說囊中羞澀),當見到人家往功德箱裡「樂助」,而你心生歡喜,由衷讚嘆,這同樣是有著很大的功德。那麼「樂助」的好處有何體現呢?就是「廣種福田」,就好像你把鈔票變成了優良種子,然後你再把種子散在能生髮福德、智慧與資糧的田地上,期待你的將是巨大的豐收喜悅。因此佛教將布施、供養行為,形容為「種福田」。
我們可以想像,作為舍衛國有名的富商,須達長者對布施之行,可謂不遺餘力。凡是孤寡、殘疾等社會弱勢群體,他都會傾心傾力去扶佑。人們為了表達感激之情,便贈予須達「給孤獨」的雅譽,算是對他廣行善舉的一個充分肯定。
須達長者不僅十分同情於弱勢群體,而對於佛陀和出家比丘的布施供養,更是積極踴躍。在他的心裡,他把對出家人的供養與布施,視作最好的種福田機會。但是,世間究竟有哪些人值得供養,可以視作種福田之人呢?這個問題縈繞在須達長者的腦海里,久久不能釋懷。於是,他當面向佛陀請教了這個問題:「世尊!世中為有幾福田人?」
世尊將世間之人劃為兩大類,一類為「學人」(即「有學人」),可細分為十八種;一類為「無學人」,可劃分為九種。所謂「有學人」,就是指在學佛修道過程中,尚未得到最高境地之人,仍需要繼續向上修學;所謂「無學人」, 是指解脫一切煩惱,證盡智、無生智,更無可學的阿羅漢果稱為無學。
十八種有學人:
信行、法行、信解脫、見到、身證、家家、一種、向須陀洹、得須陀洹、向斯陀含、得斯陀含、向阿那含、得阿那含、中般涅槃、生般涅槃、行般涅槃、無行般涅槃、上流色究竟。
九種無學人:
思法、升進法、不動法、退法、不退法、護法(護則不退,不護則不退、實住法、慧解脫、俱解脫。
下面將對十八種有學人和九種無學人,進行簡要的闡釋:
(一)十八種有學人
1、信行——即隨信行,是指見道位的行人,乃依根機的利鈍而分為隨信行與隨法行。隨信行是鈍根,是入於見道之前的加行位,須信他人的言教,而隨其教,而行之故。
2、法行——即隨法行,是利根者,自思如法而行。此乃在於前的加行位時,自我披見經典等,而隨其教法而行之故,有如是之名。
3、信解脫——是在初果以下的修道位,又依根的利鈍,而分為信解與見至二種,信解脫是鈍根,是前述隨信行位的人,而入於修道位的。
4、見到——又稱見至,屬利根,是前述隨法行位人入於修道位的。此乃依自己的智慧,而得至證見法理,故名。
5、身證——為不還果的聖者,修得滅盡定。滅盡定為無心定,其寂靜乃如涅槃之故,所有解脫定障者,即能入得,故得此者,為不還果中最為利根的人。
6、家家——一來向中證極果之聖者也。此有二種:一三生家家,斷欲惑三品,既滅四生,猶餘六品,即三生者。二二生家家,斷欲惑四品,既滅五生,猶餘五品,即二生者。此聖者三生或二生,由家轉生於家,證極果,入涅槃,故稱家家。
7、一種——亦稱一間,不還向的聖者,具足緣斷惑、緣成根、緣受生三緣的話,就名叫做一間,或一種的聖者(緣斷惑是斷欲界修惑的七八品者;緣成根就是斷惑而成就無漏根者;緣受生就是再於欲界受生一次,此一生為小的一生,是限受於人,或天的一生)。
8、向須陀洹——「向」為趣向於預流果(初果)的人,是由凡夫而積其修行,順次經過七加行(三賢四善根)的次第而證的。
9、得須陀洹——就是指已證須陀洹果,為初果。
10、向斯陀含——趨向於斯陀含果位(二果)。
11、得斯陀含——已證得斯陀含果。
12、向阿那含——趨向於阿那含果(三果)。
13、得阿那含——已證得阿那含果位。
14、中般涅槃——在於欲界與色界二趣中間而般涅槃,故名。不還果的聖者,在於欲界死後,於色界之中有身,而起聖道,斷余惑而般涅槃。
15、生般涅槃——生色界後不久,能起聖道,斷余惑而般涅槃者。此為修道而具有勤修與速進的二道故,生後不久就能般涅槃。
16、行般涅槃——生色界後,長時修加行,依於多功用,而斷余惑取般涅槃。
17、無行般涅槃——生色界後,長久懈於加行,不多積功用,這樣的經久後,而斷除余惑,而般涅槃。
18、上流色究竟——即上流般涅槃。此類聖者先往生低階色界天,然後再到色究竟天(阿迦膩吒天,色界之頂)後,才能證入解脫涅槃的第四果。
(二)九種無學人
1、思法——雖然得阿羅漢果,但怕所得的會退失,故恆思自害,早入涅槃。
2、升進法——即堪達法,其性堪能,善能練根修行,早速得達不動種性。
3、不動法——不動即為不傾動,為利根,能斷盡一切煩惱,是盡智之後,起無生智者。
4、退法——雖得阿羅漢果,但僅遇疾病等陣緣,即會忽然再起修惑,而退失其所得,而為三果、二果、初果,如不遇障緣就不會退失,故不是決定會退失,是可能之義。
5、不退法——不退即不退失,也就是不會退失其所得的功德,為利根。
6、護法——護則不退,不護則退。對於所得的法,不令退失,而常防護。此法的經文乃兼解說,防護就不會退失;若懈怠而不防護的話,就有退失之虞。
7、實住法——為安住法,所謂離強勝的退綠與優勝的加行,而安住於自位,也就是如無特勝的退緣,就不退;若無特勝的加行,則不會轉優實住的種性。
8、慧解脫——依無漏的慧力,而將障慧的煩惱障除離,可說就是了斷慧障的煩惱,于慧得自在之義。
9、俱解脫——得滅盡定。「俱」是指「禪定力」與「解脫慧」兩者兼具。北傳佛教的看法是,具初禪(含初禪)以上定力的解脫者;北傳的看法是,具第四禪(含第四禪)以上定力的解脫者。
在上面的九種無學人當中,提到了「思法」、「升進法」、「不動法」、「退法」等無學人,這似乎在表達一個比較有趣的觀點,即證得阿羅漢果位,也不是百分之百地保險。一不留神,也有退失功德之憂——這倒是值得深思的一個問題,我想有關「羅漢是否會退失」的問題,與此也或許也有一定的關聯。在今後的系列文章中,我會對這個問題繼續給予足夠的關注。
佛陀將二種福田人具說之後,而說頌曰:
世中學無學,可尊可奉敬。
彼能正其身,口意亦復然。
居士是良田,施彼得大福。(2009.06.2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