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觀法師: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六  


卷六

第七章

25.耳根圓通(觀世音菩薩)

第一節法菩提心、從聞思修入三摩地

【爾時觀世音菩薩即從座起,頂禮佛足而白佛言:「世尊,憶念我昔無數恆河沙劫,於時有佛出現於世,名觀世音。我於彼佛發菩提心,彼佛教我,『從聞、思、修,入三摩地』。」】

【注釋】

「從聞思修,入三摩地」:「聞、思、修」即聞慧、思慧、修慧;以三慧而得入三摩地。

【義貫】

「爾時觀世音菩薩即從座起,頂禮佛足而白佛言:世尊,憶念我」往「昔」於「無數恆河沙劫」之前,「於」那「時有佛出現於世,名觀世音」佛。「我於彼佛」前「發菩提心,彼佛」因而「教我從聞、思、修」三慧「入三摩地。」

【詮論】

本章經文中「從聞、思、修入三摩地」這句話,不但是所有二十五聖圓通法門所共通的最重要的一句話,也可說是一切佛法的修行中最重要的一句話。

「聞、思、修」即開慧,思慧、修慧,這是省稱(省略的說法),其全稱為:聞所成慧、思所成慧、修所成慧。「聞所成慧」為聽聞或閱讀佛法,以八識田心中無始以來所得的善根(信解力),而對所聞之佛法,起正信正解之智慧,稱為聞所成慧。若有人善根力不足,或少善根、或無善根,因此雖得聽聞佛法之因緣,然以缺善根種子,於所聞法,輒生不信、不解,乃至起疑、謗,此等人雖多聽、多聞、多讀,亦不能得「聞所成慧」;因為他聽聞而得之佛理,對他而言,只是一種「資訊」,或只當作是學術上的知識、或是一種「哲學」的道理;換言之,只同世間文字言說,徒然增進其世智辯聰,乃至增長慢心,以便語人言:「我也看過了很多佛經!」甚或:「佛經的道理我也懂!」如是之人不可能成就「聞所成慧」。

「思所成慧」是依於聞所成慧,再進一步去如理思惟其中的義理。例如聽聞到「人生即是苦」或「一切世間無有樂者」等苦諦所攝的道理,便隨順所教而思惟:為何人生即是苦?人生有那些苦呢?人生有四苦、八苦;什麼是四苦、八苦呢?哪些人須受這些苦呢?哪些人不須受這些苦?——一切人皆須受,不論貧福、貴賤、老少、男女、種姓。何時須受呢?出生之後、日日在受、時時在受、念念在受。何時得脫此等諸苦呢?除了修如來正法一途以外,世間無有一法能令眾生得脫此苦……。如是思惟已,於苦諦便得智慧生起,即稱之為於苦諦得思所成慧。

什麼是「修所成慧」?讀者諸君請特別注意:佛法中所謂的「修」,尤其是「聞思修」的「修」,或「修所成慧」的「修」,都不是指別的,而是特指禪定而言!換言之,佛法中所說的「修」,都是指「在禪定中修」!舉例而言,三十七助道品,全都是在禪定中修習的項目,都不是所謂在日常生活的行住坐臥中修的。舉如從第一項「四念處」開始,便是在定中觀身、受、心、法四種「循身觀」。當然,在修思念處觀之前,必須先以安般法攝心入定,然後才能起觀。修過四念處之後,「四正勤」(或稱「四正斷」),也是在定中精勤觀察自心,而修「已生惡念令速斷,未生惡念令不生,未生善念令速生,已生善念令增長」,這稱為四正勤。接著,「四如意足」,即是四種禪定,令心於「欲、勤、心、觀」四種法如意自在。其次,「五根」,信根、進根、念根、定根、慧根也是在禪定中修習增長,令信、進、念、定、慧於心識中強固、有如在心中生根一般,堅固不動,故稱為五根。再其次「五力」,信力、進力、念力、定力、慧力。五根再滋長壯大,便如樹幹之有力。五根只是自體不動,不為惡法所動,例如若有信根,便能不為一切邪說,惡法所動。若有精進根,便能不為內外懈怠因緣所動。若有念根,便能不為忘失之法動其正念。若有定根,便不為亂緣散動其心。若有慧根,便不為種種虛妄邪偽境界壞其正知見。這是五根,其用只是消極的:然而五力、以有「力」故,則能起正面、積極的作用。如行者已經成就「信力」,當邪說、謗法之外緣現前時,便能以正信力破除它,令自他於正法不起疑、不退正信之心,這稱為「信力」成就。若已成就「精進力」,則於懈怠之內外諸緣現前時,亦能迅速破除,令精進不退,稱為「精進力」成就。若已成就「念力」,則任何內外忘失正念因緣起時,能速破之,令即還住正念,稱為「念力」成就。若已成就「定力」,則一切時中皆住定中,皆有定力所持,任何亂緣不能動之,亦能摧伏一切亂緣,稱為「定力」成就。若已成就「慧力」,則任何邪說、顛倒之言、愚痴之說、無知之論,皆能以慧力揀擇而破除之,稱為「慧力」成就。總之,這五根、五力皆是依禪定力而得成就。

其次,「七覺支」,又稱為「七菩提分」,因為覺即是菩提。這七覺支是聖人所修的法,不是凡夫境界(非如一般依字面所說),因為這七「覺」(七種覺悟)是要在已成就無根、五力以後,才依於已成就的五根、五力而修的(當然,前面的四念處、四正勤、四神足,在此時也都必須已經成就了,因此現在這「七覺支」,正如前面的五大項(四念處、四正勤、四如意足、五根、五力),當然也全都是在禪定中修的!又,前面所說的五根、或五善根是無漏的善根,並非有漏的,故是禪定中證得,並非我們一般所說的:「那個人很有善根。」的善根。因此,七覺支是在定中修七種覺:擇法覺、精進覺、喜覺、輕安覺、念覺、定覺、舍覺。於定中成就此七覺之後,乃得進修八聖道分。

「八正道」,又稱「八聖道分」,關於這項,一般的誤解便更大了!須知這八種,全是聖人所修的「聖道分」(聖道的法),故稱八聖道分,絕對不是凡夫境界。聖人於定中依此八聖道分,配合四聖諦,而作四諦十六緣觀,修成之時,即證四雙八輩道果,是故八正道全然不是凡夫言說境界。

以上所言三十七助道品,皆是在禪定中修,這是根據《解深密經》、《瑜伽師地論》、《俱舍論》、《阿含經》、及《大毗娑婆論》等經論所說。又,一切修行皆不能離於禪定,關於這一點,《楞伽經》、《解深密經》、《圓覺經》、《起信論》及以上諸經論亦皆有開示。可嘆法已汩沒,正法之真象鮮為人知。余今有幸得知,故廣宣說,願普令皆聞,依教正修,令正法復起。

以上舉三十七助道品,現在再舉本經中所說。本經二十五聖圓通,一一圓通皆是諸聖依其三摩地而證得,其中經文中明言者,如佛一開始所說:「吾今問汝:最初發心,悟十八界,誰為圓通,從何方便入三摩地?」佛在此開宗明義就擺明了,圓通境界是以三摩地而得的;易而言之,若無三摩地,即無法修證圓通。

其次如阿那律尊者眼根圓通,是由修習「樂見照明金剛三昧」而證得。再如憍梵缽提尊者舌根圓通,他說:「如來示我一味清淨心地法門,我得滅心,入三摩地……。」次如烏芻瑟摩明王火大圓通,是以「火光三昧」而得成就。其次,月光童子水大圓通,由於修習「水觀三摩地」而得成就。再者,琉璃光法王子之風大圓通,他說:「我以觀察風力無依,悟菩提心,入三摩地,合十方佛傳一妙心。」又如虛空藏菩薩之空大圓通,他說:「我以觀察虛空無邊,入三摩地,妙力圓明。」。其次,彌勒菩薩的識大圓通,是以唯心識定而證得,他說:「爾時世尊教我修習唯心識定,入三摩地……。」接著,大勢至菩薩的根大圓通,他說:「都攝六根,淨念相繼,得三摩地。」最後,觀世音菩薩的耳根圓通,亦是「以聞、思、修入三摩地。」以上是舉二十五聖圓通,及世尊所說為證,以證明:圓通之修習與證得,是依於三摩地。再進一步而言,其實是:修某種三摩地,其後便可成就某種圓通。

又,且不說二十五聖的圓通境界,或諸賢聖所修的三十七助道品,即使是外凡位所修的「五停心觀」,也是在定中修的:而內凡位的「暖、頂、忍、世第一」,更是在定中修的。何謂「五停心觀」?「停心」即止息亂心、雜染之心,這是外凡位有情,欲修道前,其心雜染太盛,故佛教先依個人根性,而修五種停息雜染心之觀行:

一、數息觀:散亂心重者修之。

二、因緣觀:愚痴障重者修之。

三、不淨觀:貪心重者修之。

四、慈悲觀:嗔心重者修之。

五、念佛觀:福慧薄、業障重者修之。

以此五觀為修道之前方便,故修者稱為「外凡位」。然即使是這「外凡位」的修行,也是在定中修的,非以散亂心修之。若以散亂心修,因為與散心、亂心相應,法即成雜染,淨法不得成就。

又,再舉本經為證,以證三摩地之重要。諸位可知為何有此一部「大佛頂首楞嚴經」?其教起因緣是什麼?諸位可記得:那是因為阿難為摩登伽女之母的先梵天神咒所惑,故差一點破了戒體?而阿難為何會栽這個大筋斗?因為他「無始來一向多聞,未全道力。」這「道力」即是指定力而言。若無定力,即無道力,因為「道」是在定中修的,在定中修得的,故若不修定,即無道力。現在從阿難的話來印證觀世音菩薩的話:阿難無始劫來,只好多聞,只以得聞慧為已足,不進而修定,以及在定中修所聞之義。因此,與觀音所說相比,阿難只有聞、思,而無修——只有「聞所成慧」及「思所成慧」,但缺「修所成慧」。以無修所成慧,故無定力;以無頂力,故境界現前時,連自身戒體都難保。是故,為佛弟子須知佛法中的這個重大原理:「聞、思、修」與「戒定慧」的關係。聞與思是為了修,若無修(禪定、或三摩地),聞、思只是言說境界、文字境界,並不管用:既不能斷煩惱,更不能親證菩提。這就是為什麼自古以來,很多人學佛於佛理雖懂得很多,好像也「悟」了(——若真的有,那只是解悟,不是證悟!)但境界現前時,也是如阿難一樣,只有挨打的份,而且都常被打得鼻青眼腫,一點抵抗的力量都沒有;那到底是為什麼呢?——因為只有「聞思」而沒有「修」,只在「聞思境界」上轉,故如說食不飽,數寶常貧。又,只有「聞思」而無「修」,好有一比,正如有人得上妙飲食,放在口中嚼了半天,但他就是不吞咽下去,若不吞咽,尚且不能飽腹,更何況能得其營養?

再者,若只有「聞思」,而無「修」(無定),則連戒都很難持得清淨,因為無定力所持,一旦境界現前,心就動搖了。因此,若無定,連戒都難持,更何況能生無漏智慧?

接著再談「三摩地」。三摩地又譯為三昧,其義為定慧等持,亦即:於三摩地中,有定有慧,且定慧均等,不會「定多慧少」,或「慧多定少」。那麼,三摩地中的定慧又是什麼?三摩地中的定叫「奢摩他」,又譯為「止」;三摩地中的慧又叫「毗婆奢那」,又譯為「觀」;所以毗婆奢那又叫慧觀,或觀慧;以有慧故能觀,且能觀故得慧。因此,合而言之,「三摩地」又叫定慧等持、或止觀雙運。所以,請記住這句話:三摩地(或三昧)是一切佛法修行具體的總成績,一切修證的功能及力用,皆是由三摩地而得成就;乃至一切斷惑證真,自證化他,種種無量功德,皆是從三摩地中發。二十五聖自證圓通如是,乃至觀世音菩薩自證以後的化他境界:三十二應、十四無畏、四不可思議,全都是耳根圓通三昧的境界。再說,《大佛頂首楞嚴經》一經的教起因緣,如前所說,是因阿難但好聞思,不修三昧;而此一經,經過七處征心、十番顯見,以及其中種種難、破,無非要引導阿難,乃至一切眾生,悟得本心,以便依此本心而起修「首楞嚴三昧」——這就是本經最終的具體目的。換言之,即如觀世音菩薩所言,欲引導、成就一切眾生「從聞、思、修,入三摩地。」

第二節正修耳根圓通三昧

【「初於聞中,入流亡所,所入既寂,動靜二相瞭然不生。如是漸增,聞所聞盡;盡聞不住;覺所覺空;空覺極圓;空所空滅,生滅既滅,寂滅現前。」】

【注釋】

「初於聞中」:「初」,最初,一開始起修時。「聞」,返聞,即返聞自性的法門。此謂,我最初於修習返聞自性的法門中。

「入流亡所」:「流」,聞性之流,而非聲塵之流。「入流」,是相對於「出流」而言;若是出流,則此「流」即是聲塵之流;若是「入流」,則轉成聞性之流。以「出流」即是識心緣塵,向外賓士而出,故是逐色循聲而入生死境。若是「入流」,即是逆流而回,反流照性;一出一入,同是一流,但方向相反,故古來稱「入流」為「就路返家」。「亡所」,「亡」,即是無、或失。「所」,即所聞。以入了聞性之流,故背塵而行(背所聞之聲塵而行)。所聞之聲塵是在外的,但現在你的心不向外馳了,而是向後一百八十度轉,轉向內推求,所以就把外面的聲塵拋在背後,因此聲塵就有如「被丟失了」(亡失),故稱為「亡所」(亡失所聞之塵);簡言之,即是:「亡塵」。再說得更簡單一點:因為向後轉,背對著聲音,所以聽不到了。此四字合而言之:入了聞性之流,故亡失(忘失)所聞之聲塵。

「所入既寂」:「所」,所聞,仍指聲塵而言。「入」,耳入,即耳根,亦即能聞之耳根。承前,所聞之聲塵既亡,聲塵即寂止;所聞既然寂止,能聞之根(耳入)也自然就寂止了。亦即:既無所聞,能聞自寂。

「動靜二相瞭然不生」:依佛法而言,聲塵有兩種,一種是有聲之聲,一種是無聲之聲。「有聲之聲」佛法中稱之為聲之動相,又叫「動塵」。「無聲之聲」佛法中稱之為聲之靜相,又稱「靜塵」:然而靜塵(無聲之聲)也是一種聲塵(聲音),儒家及道家管它叫「天籟」:他們把萬籟俱寂,四周一切都很安靜,寂然無聲之時,可以聽到的一種頻率很高很高的聲音,「盈營於耳」,充滿四際,但又不吵人,而且與其他聲音都不相妨礙,可以同時出現,這種特殊的音聲稱為「天籟」;其實這就是佛法所說的「靜塵」。通常在絕緣隔音的錄音室或廣播室中,若無他人,又沒其他聲響時,此刻你若靜下心來,可能可以聽到這種無聲之聲;若是根器好的人,在一般安靜之處,一靜下心來,往往便可聞到此「天籟」。若鈍根人,恐怕就無法聽到。「動靜二相」,動靜二種聲塵之相。「瞭然」,全然。此言,動靜兩種聲塵之相,都全然不生。亦即,此時不但「有聲之聲」沒有生起,連「無聲之聲」也沒有!這是如何的一種境界呢?真是不可思議!若說「有聲之聲」沒有了,這容易理解:但若連「無聲之聲」也全然消失,實非凡夫意識所能忖思比度的境界了!因此,觀世音菩薩在此法門中的修證,到此即已遠遠超出一切凡夫與外道所能思議的境界了。

「如是漸增」:如是之觀行漸漸增長、增上。

「聞所聞盡」:第一個「聞」字,是能聞,指耳識。「所聞」,仍是之聲塵。「盡」,滅。接著,能聞之「耳識」及所聞之「聲塵」皆滅盡。前面的「所入既寂」是指根與塵,現在是指識與塵。

「盡聞不住」:「盡」,寂滅。「聞」,此處代表能聞及所聞二者。「不住」,不住著。此言:雖然已能寂滅能聞及所聞,然而卻對此境界毫不住著。這表示對所證之境界沒有法愛,更無法執。以不起法愛,不生法執,故對所證不以為滿足,不以為已達究竟,故能以目前所證為基礎,然又能舍目前所證境,而向上升進。這個「不住」即《金剛經》所說的「應無所住而生其心」的「無所住」;亦是「佛說法如筏喻者,法尚應舍,何況非法」中的「舍筏」。凡此皆是菩薩此時在觀行中對證境的「不住」之所本;這也是菩薩於如來無上心法,隨順奉行的表現。又,附帶一提:習禪定者,於得初禪之後,之所以能再升進二禪,完全是因為厭患初禪的境界,以彼為粗,覺得仍非究竟,故於初禪之樂不生貪愛住著,因而才能舍初禪喜樂之境(初禪又稱「離生喜樂地」),而上進第二禪。至於從第二禪上升第三禪,乃至從第三禪上升第四禪,亦皆如是:以對當前所證境,不以為足,不生法愛,不起貪著,故舍粗就細,舍劣就優。乃至從色界之四靜慮入於無色界之四定空,亦如是。甚至於其他一切佛法中之修證,亦莫不如是:若於所證,不以為足(不得少為足),不生法愛、貪著,即能上上升進,而最終達於究竟無上菩提。此是上上根人之所為。至若中下根人或鈍根人,則往往少有所證,便生滿足,更起愛著,此即是起法愛及法執。若是對於禪定境界起貪著,便稱為「味定」(味著定境),若起味定,便於禪定境界無法再往上提升,從而裹足不前。此是鈍根人修行的通病,故其所證便有個極限,總無法突破而達到究竟。然而,對於證境會不會起法愛貪著,則繫於無量劫修來的善根之大小,一時也是勉強不來的。若行者發現自己有法愛、法執之現象,應如何對治呢?

第一、須常提醒自己不要貪著,亦不追求所證境的「覺受」,尤其是樂受、輕安或空靈等覺受。

第二、要加強修行觀察一切「覺」或「受」都是因緣和合,虛妄生滅,無有自體,不可取得。

第三、應加強了知一切覺、受、證境、知解、乃至證境中之一切見、聞、覺、知,皆自心現量,不取不著。如是如實心行,無始以來之法愛無明,即能漸漸稀薄,終於斷除。

如是於修證上才有可能階階升進,達於究竟。

「覺所覺空」:由於不住於「盡聞」的境界,故能進一步升上此境界。「覺所覺」的第一個「覺」字,即能覺。此覺已是智慧,屬於般若之智覺。以超越法愛、法執,故般若之智覺得以生起。般若之智覺生起之後,又再進一步觀照:此能覺之智及所覺之理,皆是本自空寂,以皆是如來藏心所現故。因此又破除進一步的法執:甚至對能覺之智(般若智),以及所覺之理,皆能不生貪著,故能照見其實相皆為如來藏性,當體本空而容諸相現起。

「空覺極圓」:這是「覺所覺空」的結果。因為照見能覺所覺皆悉空寂,接著不思議地便產生了一種「空覺」的境界,亦即,這「空覺」是「覺所覺空」之「覺」。「極圓」,極其圓滿。這種「空」之智覺,由於觀行力的推展、增進,漸漸加強、擴展,以至於變成極其圓滿,乃至周遍法界:整個法界,都入於此空覺之觀照中。須知,這句話表示兩個階段的境界:一、空覺,二、空覺極圓。

「空所空滅」:「空」,能空。「滅」,寂滅。這一句表示菩薩又舍上面所證的「空覺極圓」的境界。因為菩薩在達到「空覺極圓」的境界後,從而照了:這極圓滿的「空覺」之境界,是依能觀照「空」之覺智而來的,若能觀招空之覺智(簡稱為「能空之智」),則亦無所空之境;換句話說,前面所證的「空覺極圓」之中,雖然極其圓滿,然而實在還未完全圓滿,因為這「空覺極圓」之中,還有個「能空」及「所空」在。因此,這「空覺極圓」是建立在「能空」與「所空」的存在及對立上。若某種法是依於與他法之對立而存在,即是「有諍」,即非一相,亦非圓滿。因此進一步之觀行,令得領悟到:這「空覺極圓」的「能空之智」及「所空之境」,亦是自心現量,亦即是如《楞伽經》所說的:一切法皆是「心、意、意識夢現。」因此,行者照見於此「能空、所空」之中實是「無有少法可得」,以見此諸法皆無有實自體故。如是觀了,即達「空所空滅」,能空之智、所空之境,盡皆寂滅,本不生故。

「生滅既滅,寂滅現前」:前面所證之「空覺極圓」中,因仍有能空、所空,故仍有「能、所」,若仍有能有所,即依然是二法,仍是生滅之法,非是不生不滅之究竟法性。此前既舍「空覺極圓」之境,而進證「空所空滅」,這「空所空滅」就是一切生滅之法盡皆滅已。亦即是達《大般若經》及《中觀論》所說的「第一義大空」,亦即是證得「空如來藏」的境界。此言:既已達到「空所空滅」,便達到了一切生滅之法盡皆寂滅;一切生滅之法既已寂滅,便達「寂滅現前」。這「寂滅」是指究竟寂滅而言,亦即是「無上大涅槃」的代名詞,也就是「無餘依涅槃」。「現前」即現前證得,或稱「現證」。

【義貫】

我最「初於」修習返「聞」自性的法門「中」,溯逆聲塵之流而「入」於聞性之「流」,以背塵回性故「亡」失「所」聞之聲塵;「所」聞之塵及能聞之耳「入」(耳根)「既」已「寂」止(塵既亡,根亦寂),於是便得照見聲塵之「動靜二」種「相,瞭然不生」(有聲之聲不生,無聲之聲亦不起,一切聲塵寂止。)「如是」觀行之力「漸增」,能「聞」之耳識及「所聞」之聲皆滅「盡」不生。雖然我已能達到滅「盡」了能「聞」、所聞的境界,但我並「不」於此證境而生「住」著之心;於是舍此境界,再進一步照了能「覺」之智及「所覺」之理亦悉「空」寂無生;以覺所覺空,故達到一種「空覺」之境,這種空覺之境又漸漸增進變得「極」其「圓」滿。然而這空覺之境中,仍有能空所空,故又進而依如來藏心而觀了:一切能「空」之智及「所空」之境實本自寂「滅」,皆本如來藏妙真如性。如是,既證能空之智、所空之境既本寂滅不生,即一切生滅之二法皆滅;一切「生滅」法「既」本自寂「滅」,則究竟「寂滅」之無上大涅槃便「現前」證得。

【詮論】

觀音菩薩這耳根圓通法門,雖然困難,過程繁複,但是其綮要只在於「入流」二字,且最困難的也是在這「入流」一關。當今有人談觀音菩薩修行法門時說,這「入流」是入聲塵之流,實是大錯,讀者不可不知:若是入聲塵之流,則是正好相反。須知這「入」字即是向內之義。故正好是背塵合覺的「入聞性之流」,亦即是所謂「返流照性」,亦即是十二因緣門中的「還滅門」:逆生死流。又,這「入流」二字,不但是整個耳根圓通法門的關鍵之處,而且也是整個佛法——不論是大乘、小乘、顯、密、性、相一切法——修證時的總原則:一切有情,若「出流」,即是生死、煩惱;若「入流」,即是涅槃、菩提。何以故?因為出流即是放縱身口意往外馳逐,虛妄執取,貪愛分別,故生死煩惱無有盡時。若一念悟時,便「即流而返」,「逆流而上」,當體收攝身口意,往內推求,不再往外馳逐,虛妄造作,因而「回頭」向彼岸,「返流」而得「照性」(照見本性——六祖大師名之曰「見性」者,即是此第一步的「入流亡所」)。因此,若有心欲修行「返聞自性法門」,除了須解此經文,然後在依靜慮而修習外,最重要的,還是要先放下一切身語意的往外馳求之虛妄之業,舉凡一切世間的事、業、禮俗、朋友、交遊、名利等,皆一總放下,這是先行、或前方便,也是先決條件。然後再於一靜處,安禪修習。如《圓覺經》所說:「善男子,彼新學菩薩及末世眾生,欲求如來淨圓覺心,應當正念遠離諸幻、先依如來奢摩他行,堅持禁戒,安處徒眾,宴坐靜室……」(《圓覺經》卷上)這裡所說重要的,就是「遠離諸幻」,一切世間有為、往外馳逐之事,都是「諸幻」,欲修圓覺者,皆須先遠離。

又,若依《楞伽經》修,也是有一樣的要求(先決要件),經雲:「複次大慧,若菩薩摩訶薩欲知自心現量攝受及攝受者妄想境界,當離群聚、習俗、睡眠,國中後夜常自覺悟,修行方便。」(《楞伽經》卷一)因此,若於真修行,一切往外馳逐的事,都應先放舍,然後才能靜下來,修「往內推求」(入流亡所)之無上真實道。否則,一邊往外馳逐,交際應酬、追求名利,一邊打坐修「入流亡所」,是行不通的,枉費工夫,以染淨不相應故。

關於「向內推求」與「往外馳逐」,筆者在此有一個小故事。我少時讀國中(台北師大附中)時,初二上學期有位國文老師,名叫易國建(如今早以往生),他曾在課堂上說:「佛家與儒家不同,佛家是往內推求,儒家是往外追求。」我當時一聽:「往內推求」,便在自己心裡說:「恩,這很好!」這句話的印象一直很深刻,未曾忘懷。後來學佛時一回想:我那時聽到這句話時,雖然直覺地覺得這句話很好,但如果當時問我:好在哪裡呢?我恐怕也說不出所以然來。試想,一個十三、四歲的小孩子,能懂得什麼叫「往內推求」?而且老師也沒有進一步解釋,他只不過是講課文時順便提到,有點像是有感而發,或是對他自己講的,(那時師大附中的老師講課,常喜歡講些課外的東西),當然更不會期望下面五、六十個小毛頭能聽的懂。更何況這句話碰巧是整個佛法中最核心的原理、原則,與理上、事上,都是最要緊的所在。故我當時怎麼可能懂得其道理?雖然不懂,但在我幼稚的心靈中,老師這課外的一句話,卻「深獲我心」,且心嚮往之,並且經歷多年而從無忘失。這依佛法而言,可能是由於宿昔所修之業習力所致吧!這正如有些人剛開始學佛時,聽聞佛法,雖然不太懂,但卻很喜歡,為什麼呢?因為他八識田中有往昔修學的種子在。又有時兩人一切聽聞佛法,其中一人很喜歡、信受,另一人則再怎麼也不信;那人為何不信,因為他往昔沒修,所以他八識田中「沒種」;沒種(沒有菩薩種),所以與佛法無緣,故不相應。因此不只「將相本有種」,連學佛也要有「菩提種」才行,殊非偶然,亦不可倖(xìng幸)致。

【「忽然超越世出世間,十方圓明,獲二殊勝:一者上合十方諸佛本妙覺心,與佛如來同一慈力;二者下合十方一切六道眾生,與諸眾生同一悲仰。」】

【注釋】

「忽然超越世出世間」:「忽然超越」,即是頓超,亦即是在證到「寂滅現前」的下一剎那,即頓超一切世間、出世間。世間出世間,即是有為與無為。於一切有為無為、凡聖、染淨,皆頓然超出,再也不受有為、無為、染淨、凡聖的分別之所局限,於是一切法得自在無礙。

「十方圓明」:「圓明」,圓滿明徹。以超越世出世、一切凡聖、染淨等分別故,便得親見十方圓滿明徹,以若有分別即是有種界限,而不得圓滿;若仍有染淨、凡聖之差別,即所見不得明徹。

「獲二殊勝」:因此更獲得了兩種殊勝的證境。

「一者上合十方諸佛本妙覺心」:這是心體上合於本覺,亦即所謂「全體」(「全」字是動詞,令成完全、無缺之義)。

「與佛如來同一慈力」:「慈力」,以「慈」而生能與一切眾生樂之「力」,此即是禪門所說「全體」之後的「起用」,亦即,依體起用。

「與諸眾生同一悲仰」:「悲仰」,悲威欽仰佛道,希慕至道之甘霖、法乳。以見十方圓明,無有凡聖之別,故其心泯然與上聖下凡皆合為一體,既與佛心通同,亦與眾生心通同;既具如來之究竟清淨、本妙覺心,及欲拔濟眾生之心;亦具一切眾生悲仰慕道之心:六凡四聖,十法界之心,一時普現,而於心、佛、眾生現證三平等,更無扞格.

【義貫】

以證寂滅現前故,「忽然超越世」間與「出世間」、有為與無為一切法,而得親見「十方」世界「圓」滿「明」徹,因此更「獲」得「二」種「殊勝」之證境:「一者,上合十方諸佛」所證之「本妙覺心」,且亦「與佛如來」產生「同一慈力」,能濟拔無量眾生。「二者,下合十方」世界「一切六道眾生」之心,「與諸眾生同一悲仰」如來菩提解脫道之甘霖。

【詮論】

前面一段所述之修證過程,到最後證到「生滅既滅,寂滅現前」,即是證到了「空如來藏」而證大解脫。而這一段,從「十方圓明」開始,便漸漸轉「空如來藏」為「不空如來藏」,而產生「不空如來藏」的力用及莊嚴之境:亦即是,上合諸佛、下合眾生的三平等心境界;次即不空如來藏所顯的力用之總相。此下的三十二應、十四無畏、四不思議,皆是從此力用總相所生的別相莊嚴境界。

再者,菩薩修行,於大悟(或大徹大悟)後,通常不期然會產生兩種心:一者悲心,二者報恩心。產生悲心是因為自身悟了、度脫了,便觀見其他眾生尚未能度脫,仍受淪溺,因此會作如是念:「我以前也是跟他們一樣,那實在是很苦」,所以他便不期然會生出大悲心,欲拔一切眾生苦,令至安樂,與他現在所自受用者一般無二。再者,證悟了之後,又會作如是思惟:「我今日所以能得開悟、度脫,全不是我自己行,全都是佛的慈悲、佛力加持,我才得如是證解,因此我深受佛恩,便應思報佛之深恩;我應如何報佛恩呢?佛以他自己所自證之法度脫我,我應效佛所行,亦以此法,去利益更多的人,令更多的人得度脫、開悟,同時這樣亦可令法久住,這便是繼承佛志,報答佛恩。」若人悟了之後,能生起如是二心:悲心及報恩心,這人便是真悟了,即是佛之真子。若人自說悟了,他不但不生以上之二心,卻反而心生傲慢,且因此希冀期求他人的恭敬與供養,則可說此人並沒有真正悟了:因為能生悲心的人絕不會有慢心,而傲慢的人必不能生悲心,因為傲慢者必定是執我、著我相、我見、我能、我所,因此傲慢的人必然深著我相;以我相重故,其心中必無他人,故傲慢者必心乏慈悲,且與悲心不相應。又,若修行者希求恭敬名利供養,亦多是依於我慢、貪著,以我慢、貪著重故,必不能感知佛恩。然而已經開悟的人怎麼可能心不慈悲、輕慢他人、貪著世俗名利、甚或不知感恩呢?故知:彼人實在無悟。因此他若自說自己已經開悟了,此事則不可輕信。

第三節三十二應

【「世尊!由我供養觀音如來,蒙彼如來授我如幻聞熏聞修金剛三昧,與佛如來同慈力故,令我身成三十二應,入諸國土。」】

【注釋】

「由我供養觀音如來」:觀音如來是觀音菩薩因地中的本師。供養佛有兩種方式:一、供養佛身:即隨待左右、服勤給事,照料其生活起居等;二、供養佛心:即是依教奉行,繼承佛志,自修化他,行於佛行。

「如幻聞熏聞修金剛三昧」:「如幻」,以此法門為依一切如來本起因地之如來藏因而修,故觀了所修及能修,有如幻化,不可思議,離於有無,而不得謂有修、亦不得謂無修;若謂有修,即仍有能所,不離我、我所相;以已離於我我所相故,依於不空如來藏,雖無修而具修一切善法。若謂無修,即壞因果,墮於斷滅,此是惡見,菩薩於見道位已斷此等惡見;且若謂無修,即無因;若無修因,何來有修成之果?是故斷斷不能說「無修」;而菩薩即如是依於「空如來藏」,修而無修。次依於「空如來藏」及「不空如來藏」,修而無修,無修而修,是故如幻(猶如幻化),無能無所、不假功用,任運而作,名為無作妙行。「聞熏聞修」:「聞熏」,返聞熏轉八識。「聞修」,返聞修證圓通。「金剛三昧」,又稱金剛喻定、或金剛喻三摩地,以此定堅固、不可破壞,而能破壞一切,故稱金剛。又,此定為等覺菩薩於等覺後心,欲斷最後一分無明時所起之定;若起此定,即可斷最後一分無明;若菩薩斷盡最後一分無明,即可斷分段及變易兩種生死,而證如來清淨法身,究竟不動猶如金剛,是故此定稱為「金剛喻定」。又,此金剛三昧,再此處亦特指首楞嚴三昧而言,以首楞嚴三昧即是佛定,究竟堅固,不可破壞,猶如金剛,故以金剛三昧稱之。而此金剛三昧之修證,在此為依如幻之返聞熏修、以熏轉前七識及第八識成為四智,歸於如來藏本心。故說「如幻聞熏聞修」所成之「金剛三昧」。附及,在《觀世音菩薩授記經》中,觀世音菩薩說他本所修習者為如幻三昧,可資本經之旁證。

「與佛如來同慈力故」;由金剛三昧之力破最後一分無明,徹達如來藏本心,而證圓通,因此得與諸如來一樣,具有濟拔眾生之慈悲力用。

「令我身成三十二應」:「應」、應化、感應、回應。此指為了回應眾生稱念菩薩聖號,能於自身作三十二種變化身,以成就眾生所求之善願。

【義貫】

「世尊,由我供養觀音如來,蒙彼如來」教「授我」有「如幻」化之返「聞熏」轉八識、返「聞修」證圓通之耳根圓通「金剛三昧」,乃得「與」諸「佛如來同」具「慈」悲濟拔眾生之「力」用,「故令我身」能「成三十二應」化身,以「入」於十方「諸」佛「國土」,廣度眾生。

1.求三乘應

【「世尊!若諸菩薩入三摩地,進修無漏,勝解現圓,我現佛身而為說法,令其解脫。」】

【注釋】

「入三摩地,進修無漏」:指菩薩已得三摩地,欲依三昧力而進修無漏道,亦即以三昧力而淨除心垢,轉有漏為無漏,故成無漏法身。

「勝解現圓」:「勝解」,殊勝之解,此依唯識學而言,則特指修證成就的證境,其證境已能成真實力用,如轉換四大,轉土為金,身入石壁等,稱為已得勝解。「現圓」,將現圓滿,此最後階段最難突破,是最緊要關頭,故觀音菩薩現身教授、加持。正如等覺菩薩於金剛座上將成佛時,雖自身入金剛喻定,但仍須十方如來同時授手加持灌頂,方能成就。

「我現佛身」:因為菩薩修行是為了求無上菩提,故觀音菩薩便須現佛身,方能與彼心相應,令其信受。

「令其解脫」:這裡指解脫變易生死,因為菩薩已離分段生死。

【義貫】

(1)「世尊,若諸菩薩」已「入三摩地」,正以三摩地力「進修無漏」道,於其所修之「勝解」即將「現圓」滿之際,「我」即「現佛身而為」之「說法,令其解脫」變易生死,而證得不生不滅之法身。

【「若諸有學,寂靜妙明,勝妙現圓。我於彼前現獨覺身,而為說法,令其解脫。

若諸有學,斷十二緣,緣斷勝性,勝妙現圓;我於彼前現緣覺身,而為說法,令其解脫。

若諸有學得四諦空,修道入滅,勝性現圓;我於彼前現聲聞身,而為說法,令其解脫。」】

【注釋】

「寂靜妙明」:這是獨覺乘人,處無佛之世,獨自處於寂靜,自觀世間生滅現象,而悟得十二因緣,因此而證辟支佛道,故證得妙慧明徹。

「斷十二緣」:此指緣覺乘人,依佛所教,觀十二因緣,逆生死門,修還滅門,而斷十二緣起之鉤(gōu鉤)鏁(suǒ同鎖),入不生滅,得辟支佛果。

「得四諦空」:這指聲聞人在見道位,斷四諦下之見惑,故稱證得四諦之見惑空。

【義貫】

(2)「若諸」二乘「有學」位中之人,志求獨覺者,身心獨處「寂靜」已證得「妙」慧「明」徹,進而其更殊「勝」之「妙」慧即將「現圓」滿之際,「我」即「於彼前現獨覺身,而為」之「說法,令其」證得「解脫」見思二惑,入無學道,證得辟支佛果。

(3)「若諸」緣覺「有學」,志求緣覺道,已逆於生死門而修「斷十二緣」起之鉤鎖,因證十二「緣斷」而令殊「勝」之無生「性」顯現,正當其所修證的緣生性空之殊「勝妙」智即將「現圓」滿之際,「我」即「於彼前現緣覺身,而為」之「說法,令其解脫」分段生死,證辟支佛道。

(4)「若諸」聲聞「有學」在見道位中,已證「得」見所斷之「四諦」下見惑「空」,進而「修道入」擇「滅」無為,正當其修道位中之「勝性」即將「現圓」滿之際,「我」即「於彼前現聲聞身,而為」之「說法,令其解脫」三界之見思二惑,得有餘依涅槃,而證阿羅漢道。

2.求諸天應

【「若諸眾生欲心明悟,不犯欲塵,欲身清淨,我於彼前現梵王身,而為說法,令其解脫。

若諸眾生欲為天主,統領諸天,我於彼前現帝釋身,而為說法,令其成就。

若諸眾生欲身自在,遊行十方,我於彼前,現自在天身而為說法,令其成就。

若諸眾生欲身自在,飛行虛空,我於彼前現大自在天身,而為說法,令其成就。」】

【注釋】

「欲心明悟」:「欲」,指淫慾。「明悟」,指明白了知淫慾為欲界受生、生死之苦本。此句為倒裝句。

「不犯欲塵」:指持戒清淨,不犯淫慾。

「欲身清淨」:「欲身」,欲界之身。指因持戒而令欲界之身清淨離欲。

「欲為天主」:「欲」,希望。「天主」,指三十三天(忉利天)之天主。

「帝釋」:即忉利天天主,名釋提桓因。

「欲身自在」:「欲」,希望。「身自在」,有神足通,故其身於十方界來去自在。

「遊行十方」:「十方」,指在六欲天及其下之四大洲中。

「自在天」:為欲界最高之第六天,他化自在天之天主,依《大智度論》(卷五十六「釋三嘆品第三十」),此天主亦是欲界之魔王。但若依《起世經》(即《起世因本經》),則言魔波旬諸天是居於他化自在天及梵天之間,另有一天,稱為魔天。

「飛行虛空」:「飛行」,比前面的遊行更殊勝。「虛空」,指色界天所攝的大千世界中之範疇。

「大自在天」:此為色界之最高天,又稱摩醯首羅天,亦是色界天之魔王。故知魔王有二,一在欲界天,一在色界天。

【義貫】

(5)「若諸」欲界之「眾生」,對於淫「欲」其「心」已「明」白「悟」知為生死之苦本,因此希望持戒「不犯欲塵」,令此「欲」界之「身」得以離欲「清淨,我」即「於彼前,現梵王身,而為說」四無量心及出欲之「法,令其解脫」欲界生死,得生上界。

(6)「若諸」人道或欲界天之「眾生,欲為天主,統領諸天,我」即「於彼前現帝釋身,而為說」上品十善、生天之論之妙「法,令其」依修而「成就」善願。

(7)「若諸」人道、欲天「眾生,欲」得此「身」來去「自在,遊行」六欲天及四大洲之「十方」無有障礙,「我」即「於彼前現」欲界之第六天主「自在天身,而為說」上品十善之妙「法,令其」依修而「成就」善願。

(8)「若諸」欲界天「眾生,欲身」得「自在,飛行」於色界大千世界之「虛空」無有障礙,「我」即「於彼前現」色界最高天之天主「大自在天身而為說」上上品十善、四禪及四無量等妙「法,令其」依修而「成就」善願。

【「若諸眾生愛統鬼神,救護國土;我於彼前現天大將軍身,而為說法,令其成就。

若諸眾生愛統世界,保護眾生;我於彼前現四天王身,而為說法,令其成就。

若諸眾生愛生天宮,驅使鬼神;我於彼前現四天王國太子身,而為說法,令其成就。」】

【注釋】

「天大將軍」:即欲界天之大將軍,亦即天將。

「四天王」:為欲界最低天之天王,在須彌山腰之四方:東方持國天王、南方增長天王、西方廣目天王、北方多聞天王。此四天王為帝釋天之臣屬,皆歸敬佛法,為佛法之護法,巡視四大洲,保護下界眾生。

「四天王國太子」:四大天王,又稱護世四王,各有太子多名,皆容貌端正,有大勢力,如那吒太子即其中之一;那吒為北方毘沙門天(多聞天)之五太子之一。

【義貫】

(9)「若諸」人道或八部「眾生」,其心「愛統」領「鬼神」眾,巡視世間,「救護國土」,賞善罰惡,「我」即「於彼前現」欲界「天」之「大將軍身,而為」之「說「五戒十善、秘咒、召請鬼神之「法,令其」依修而「成就」善願。

(10)「若諸」人道或四天王天之「眾生」,其心「愛統」領「世界」四大部洲,「保護眾生,我」即「於彼前現四天王身,而為說」上品十善及護國安民之「法,令其」依修而「成就」善願。

(11)「若諸」人道或四天王天之「眾生」,其心「愛生」四天王之「天宮」中,能「驅使鬼神,我」即「於彼前現四天王國太子身,而為說」皈依、齋戒、十善、神咒等妙「法,令其」依修而「成就」善願。

3.求人趣應

【「若諸眾生樂為人王,我於彼前現人王身,而為說法,令其成就。

若諸眾生愛主族姓,世間推讓;我於彼前現長者身,而為說法,令其成就

若諸眾生愛談名言,清淨自居;我於彼前現居士身,而為說法,令其成就。

若諸眾生愛治國土,剖斷邦邑;我於彼前現宰官身而為說法,令其成就。

若諸眾生愛諸數術,攝衛自居;我於彼前現婆羅門身,而為說法,令其成就。」】

【注釋】

「樂為人王」:「人王」,人道之王,即人間之國王。

「愛主族姓」:「主」。主領。喜歡成為大族高姓之大家長。

「世間推讓」:因為是望族之長,所以世間人皆推重、謙讓於彼。

「愛談名言」:世俗名人之嘉言,如儒家之《論語》、《四書》之屬。

「清淨自居」:「清淨」,不染塵欲。「自居」,自守。

「愛治國土」:「治」,治理。

「剖斷邦邑」:「剖斷」,即剖析判斷種種訟案。「邦邑」,於大邦或小邑。

「宰官」:「宰」,臣宰、縣宰、州宰、府宰。「宰官」者,一地之主官,或一機構之主管官吏,或是國之宰相。

「愛諸數術」:「數」,天文地理、陰陽曆算。「術」,醫、卜、命相、咒水、書符等。此即是婆羅門五明之醫方明以及內明,

「攝衛自居」:「攝」,調攝身心。「衛」,保衛生命、行固精養氣等養生之道。「自居」,自處。

【義貫】

(12)「若諸」人道「眾生,樂為人」道之「王,我」即「於彼前現人王」之「身,而為說」五戒、十善生福之妙「法,令其」依修而「成就」善願。

(13)「若諸」人道「眾生,愛主」領一「族姓」之人,「世間」之人皆「推」重之,「讓」其居於上首,聽其吩咐,「我」即「於彼前現長者身,而為」之「說」博施濟眾、仁民愛物之妙「法,令其」依修而「成就」善願。

(14)「若諸眾生愛談」世間「名」人之嘉「言」,身處居家而「清淨自居」,不染世俗,「我」即「於彼前現居士身,而為說」清心寡欲、修身養性之妙「法,令其」依修而「成就」善願。

(15)「若諸」人道「眾生,愛治」理「國土,剖」析判「斷」訟案於大「邦」小「邑,我」即「於彼前現」臣「宰官」吏之「身而為」之「說」修齊治平、護國愛民之妙「法,令其」依修而「成就」善願。

(16)「若諸」人道「眾生,愛諸數術」、調「攝」保「術」養生以「自居,我」即「於彼前現婆羅門身,而為」之「說」世智養術之妙「法,令其」依行而「成就」所願。

【「若有男子好學出家,持諸戒律,我於彼前現比丘身,而為說法,令其成就。

若有女人好學出家,持諸禁戒,我於彼前,現比丘尼身而為說法,令其成就。

若有男子樂持五戒;我於彼前現優婆塞身,而為說法,令其成就。

若有女子五戒自居;我於彼前現優婆夷身,而為說法,令其成就。」】

【注釋】

「五戒」:不殺生、不偷盜、不邪淫、不妄語、不飲酒。

「優婆塞」:中文義為近事男,亦即可以親近承事三寶之男子。又譯為居士,居家學佛之士。

「優婆夷」:義為近事女。又譯為女居士。

【義貫】

(17)「若有男子」心厭塵勞,「好學」佛法而「持家,持諸戒律,我於彼前現比丘身,而為」之「說」戒定慧三無漏學之「法,令其」依修而得「成就」比丘法。

(18)「若有女人」心厭塵勞,「好學」佛法而「持家,持諸戒律,我於彼前現比丘身,而為」之「說」三學離染清淨之「法,令其」依修,而得「成就」比丘尼法。

(19)「若有男子」,崇慕佛法,「樂持五戒,我於彼前現優婆塞身,而為」之「說」持戒布施之「法,令其」依修而「成就」居士之法。

(20)「若有女人」,以「五戒」而「自居」(自處),「我於彼前現優婆夷身,而為」之「說」持戒布施之「法,令其」依修而「成就」女居士之法。

「若有女人,內政立身,以修家國,我於彼前現女主身,及國夫人,命婦、大家,而為說法,令其成就。」

【注釋】

「內政立身」:「內政」,內主家政。「立身」,勤儉貞嫻以立身。

「以修家國」:以修身而利益家國。

「女主身」:即大國之帝后。

「國夫人」:諸侯國的君主夫人。

「命婦」:朝廷誥命之婦,亦即大臣的正配夫人,受朝廷的封誥,為第一品夫人、二品夫人等,有其固定封賜之衣袍、冠帶、飾物等。

「大家」:「家」,音(孤);女子之尊稱。《後漢書·曹世叔妻傳》說:班昭(班固之妹),博學高才,有節行法度,皇帝數召之入宮,令皇后及諸貴人都拜她為師,尊稱她為「曹大家」。

【義貫】

(21)「若有女人,內」主家「政」,勤儉貞嫻以「立」其「身,以修」身而益「家國,我於彼前現」大國之「女主身,及」諸侯「國」君主之「夫人」、或朝廷誥「命」之「婦」及有才學之「大家,而為」之「說」三從四德、端莊嫻淑之妙「法,令其」依學而得「成就」所願。

「若有眾生不壞男根,我於彼前現童男身,而為說法,令其成就。

若有處女愛樂處身,不求侵暴,我於彼前現童女身,而為說法,令其成就。」

【注釋】

「不壞男根」:此指不壞男根之童貞。

「愛樂處身」:「處身」,處女之身。

「不求侵暴」:「不求」,不希求、不希望。「侵暴」,女身與男交合,皆有如受侵害、暴力一般。喜愛保持處女童貞之人,則不希求受如是暴力侵害,不以彼為樂。

【義貫】

(22)「若有眾生不」破「壞男根」之童貞,願終生持之,「我」即「於彼前現童男身而為說」遠離淫慾、抱朴守真之妙「法,令其」依修而得「成就」所願。

(23)「若有處女,愛樂處」女之「身,不」希「求」凡俗淫慾之「侵暴」加身,「我於彼前現童女身,而為說」堅貞美德、清淨自守之妙「法,令其」依修而得「成就」所願。

4.求離八部應

【「若有諸天樂出天倫,我現天身而為說法,令其成就。

若有諸龍樂出龍倫,我現龍身而為說法,令其成就。

若有藥叉樂度本倫,我於彼前現藥叉身,而為說法,令其成就。

若乾闥婆樂脫其倫,我於彼前現乾闥婆身,而為說法,令其成就。

若阿修羅樂脫其倫,我於彼前現阿修羅身,而為說法,令其成就。

若緊那羅樂脫其倫,我於彼前現緊那羅身,而為說法,令其成就。

若摩呼羅伽樂脫其倫,我於彼前現摩呼羅伽身,而為說法,令其成就。」】

【注釋】

「樂出天倫」:「倫」,類,「天倫」即天道。天道之天人享受天樂,為何還有要出離天倫的?因為天福瑣樂,天壽亦長,然終有盡時,而且因為天人受樂多,唯享天福,很少能修行者,故天福報盡,多半墮生下界,且泰半生於惡道中,尤其是畜生道,或鬼道。又天人皆有天眼通,知自己天福報盡,將墮落受苦,因此亦頗有生無常想,而欲修行以出離天道者。

「藥叉」:義為捷行、勇健、或暴惡;有地行藥叉、空行藥叉及飛行藥叉三種。屬於鬼道之一。藥叉通常喜愛佛法,而為佛教之護法。《最勝王經》雲:「是等藥叉皆悉愛樂如來正法,深心護持。」

「乾闥婆」:義為尋香、或香陰。以其不食酒肉,唯聞其香。與緊那羅同為帝釋天之音樂神。帝釋天若想聽他奏樂,燒瀋水香,乾闥婆即尋香而至,故以為名。

「阿修羅」:義為非天,因他們有天之福,而無天之德,故名。阿修羅有四種,分屬四趣:化生者屬天趣攝,卵生者屬鬼趣,胎生者屬人趣,濕生者屬畜生趣。阿修羅又稱為無端正,男醜女美。

「緊那羅」:義為疑神,其形似人,頭有一角,見者生疑。是帝釋天歌詠之神。

「摩呼羅伽」:義為大蟒神。此類眾生因心多恚痴,故所感之報為聾騃(ái呆痴)無知,常含毒傷害眾生。

【義貫】

(24)「若有諸天」之人「樂出」離「天倫」之屬,「我」即「現天」人之「身,而為說」無常苦空無我之妙「法,令其」依修而「成就」善願。

(25)「若有諸龍樂出龍倫」之屬,「我」即「現龍身而為」之「說」施、戒、正直、柔和慈悲謙讓之妙「法,令其」依修而「成就」善願。

(26)「若有藥叉樂度」脫其「本倫,我」即「於彼前現藥叉身,而為說」持戒修福、柔和順善之妙「法,令其」依修而「成就」善願。

(27)「若乾闥婆樂」度「脫其倫,我」即「於彼前現乾闥婆身,而為說」五戒、中品十善之妙「法,令其」依修而「成就」善願。

(28)「若阿修羅樂」度「脫其倫,我」即「於彼前現阿修羅身,而為說」慈忍謙恭、中品十善之妙「法,令其」依修而「成就」善願。

(29)「若緊那羅樂」度「脫其倫,我」即「於彼前現緊那羅身,而為說」欲樂無常、中品十善之妙「法,令其」依修而「成就」善願。

(30)「若摩呼羅伽樂」度「脫其倫,我」即「於彼前現摩呼羅伽身,而為說」慈、悲、忍、中品十善之妙「法,令其」依修而「成就」善願。

【詮論】

這一段講的都是天龍八部,且都是想出離本趣。而此段之前的二十三應,除了最初四種,三乘賢聖,略有不同外,其餘多半都仍想處於其本趣而繼續修行(並不想出離本趣)。

5.求得人道應

【「若諸眾生樂人修人,我現人身而為說法,令其成就。」】

【注釋】

「樂人修人」:「樂人」,樂生為人。「修人」,樂修人乘之法。

【義貫】

(31)「若諸」人道「眾生,樂」再生於「人」道、樂「修人」乘法,「我」即「現人身,而為說」五戒、中品十善之妙「法,令其」依修而「成就」善願。

6.求離非人應

【「若諸非人,有形無形,有想無想,樂脫其倫,我於彼前,皆現其身,而為說法,令其成就。」】

【注釋】

「若諸非人」:這一段所說的非人,即統括前面天龍八部中所未包含的非人之類。

「有形無形」:「形」,色、色蘊。有些非人有色蘊,有些非人則無色蘊。

「有想無想」:「想」,想蘊。有些非人具有想蘊,有些非人則不具想蘊。

【義貫】

(32)「若諸」八部眾生以外之其他「非人」,或是「有形」之非人,或是「無形」之非人,或是具「有想」蘊之非人,或是「無想」蘊之非人,他們若「樂脫」離「其」本「倫,我」即「於彼前,皆現其」同類之「身,而為說」五戒、轉生善道之妙「法,令其」依修而「成就」善願。

【「是名妙淨三十二應,入國土身,皆以三昧聞熏聞修,無作妙力,自在成就。」】

【注釋】

「妙淨」:「妙」,以其能隨類各應,不可思議,故稱妙。「淨」,雖現身而不著於所現之相,無所染著,故稱淨。

「入國土身」:入於諸佛國土而示現之身。這就於《法華經·觀世音菩薩普門品》中,無盡意菩薩所問的「觀世音菩薩云何游此娑婆世界?」其答案即是:以此三十二應而游化於諸佛國土。

「無作妙力」:「無作」,無造作,即任運、無功用行;亦即起用之際,皆隨眾生緣,而從大悲心中自然流出如是妙用,不復思議、亦無作意,無能無所之相,故稱無作。又,由於是無漏金剛之智所生,故是無作;若有作之法,即有能作、所作,即是有漏、有生滅之法;若是有漏有生滅,即不能起如是妙用。

【義貫】

「是名」微「妙」清「淨」之「三十二應」化,即是普門示現「入」諸佛「國土」所現之「身」,此等「皆」是「以」金剛「三昧」之力,返「聞熏」轉八識,返「聞修」證圓通,所起之「無作妙力,自在成就。」

【詮論】

以上之三十二應,所現之身雖有差殊,但有一重大相同之處,即「而為說法」,這才是菩薩現身的本意:以菩薩說法,眾生依修,這樣才能真的度脫;是故須知,現身是為了說法——「身」是為了「法」。

第四節十四無畏

【「世尊!我復以此聞熏聞修金剛三昧無作妙力,與諸十方三世六道一切眾生同悲仰故,令諸眾生於我身心,獲十四種無畏功德。」】

【義貫】

「世尊,我復以此」返「聞」而「熏」轉八識,返「聞」而「修」證圓通所依之「金剛三昧無作妙力」,而得「與諸十方三世六道一切眾生同悲仰」菩提涅槃「故,令諸眾生於我身心獲」得「十四種無畏功德」之益。

1.令離八難無畏

【「一者、由我不自觀音,以觀觀者。令彼十方苦惱眾生,觀其音聲,即得解脫。

二者、知見旋復,令諸眾生,設入大火,火不能燒。

三者、觀聽旋復,令諸眾生,大水所漂,水不能溺。

四者、斷滅妄想,心無殺害,令諸眾生,入諸鬼國,鬼不能害。」】

【注釋】

「我不自觀音,以觀觀者」:「觀音」,觀眾生求救之音聲。「以觀觀者」,而觀我所觀者,即是觀我所要救拔之眾生。此謂,我不只是自己觀眾生求救之聲,而觀我所欲救拔者。

「令彼十方苦惱眾生,觀其音聲,即得解脫」:而是要加持或教導十方世界,正受苦惱的眾生,亦得自己返觀其念菩薩之音聲,亦即,也以此因緣而自修返聞自性法門,與我一般,因而得究竟解脫;而非純粹只是等著靠我去救他。如是,能自修而度脫者,方是究竟解脫。故此第一種施無畏者,是十四無畏之總,是真究竟無畏,故列第一。

「知見旋復」:自此以下,十三種無畏,首先皆是菩薩自述為何能得此無畏功德之因,亦即說明菩薩以修何法門,而能得此無畏功德。「知見」,代表六根的功能:見、聞、覺、知、嘗、嗅。「旋復」,旋妄復真。此言,以我修行將六根的知見等旋妄復真,而得圓通三昧,故能令眾生入火不燒。

「觀聽旋復」:以我自己修行將耳根之觀聽之功旋妄復真,以此三昧加持之力,能令眾生墮水不溺。

「斷滅妄想,心無殺害」:由我自己修行斷除六識之妄想分別,且心無殺害,故超越鬼神之心行,因此我能加持眾生,當其入於鬼國,不被鬼害。

【義貫】

「一者、由我不」只是「自」己「觀」眾生求救之「音」聲,「以觀」我所「觀者」而去拔濟求救者,而是進一步欲加持「令彼十方」世界中受「苦惱」之「眾生」,皆得自返「觀其」念菩薩之「音聲」,因此自能與我一般,返聞自性,「即」自證「得」究竟「解脫」。

「二者」、以我自己修行將六根之「知見」等功能「旋」妄「復」真,而得圓通金剛三昧,以此金剛三昧之加持力,能「令諸眾生」猶如我身,「設入大火,火不能燒。」

「三者」、以自己修行將耳根之「觀聽」功能「旋」妄「復」真,而得圓通金剛三昧,以此金剛三昧之加持力,能「令諸眾生」猶如我身,若為「大水所漂,水不能溺。」

「四者」、以我自己修行外不緣塵,內不循根,識心不生,故「斷滅」六識「妄想」分別,且「心無殺害」,以此清淨心行乃超越一切鬼神之心行,故能以此三昧加持之力「令諸眾生」,若「入諸鬼國,鬼不能害。」

【「五者、熏聞成聞,六根銷復,同於聲聽,能令眾生臨當被害,刀段段壞。使其兵戈猶如割水,亦如吹光,性無搖動。

六者、聞熏精明,明遍法界,則諸幽暗,性不能全,能令眾生,藥叉、羅剎、鳩槃茶鬼、及毗舍遮、富單那等,雖近其旁。目不能視。

七者、音性圓銷,觀聽返入,離諸塵妄,能令眾生禁系枷鎖所不能著。

八者、滅音圓聞,遍生慈力,能令眾生經過險路,賊不能劫。」】

【注釋】

「熏聞成聞」:返熏妄聞成為真聞。

「六根銷復,同於聲聽」:六根銷妄復真。「聽」,即聞性。「同於聲聽」,即與聞性相同。

「猶如割水」:刀雖割水,水亦無斷痕,故無所傷。

「亦如吹光」:「光」,太陽光。亦如以口吹太陽光,太陽光是吹不熄的。

「聞熏精明,明遍法界」:由於我以「返聞」法門熏修,而得複本精之妙明,此妙明遍照法界。

「則諸幽暗,性不能全」:「幽暗」,幽隱暗昧。諸鬼眾皆是以幽暗為性,菩薩妙明加持所致,則諸鬼之幽暗性不能保全。

「鳩槃茶鬼」:即魘魅鬼。

「毗舍遮」:啖精氣鬼。

「富單那」:主熱病鬼。

「音性圓銷,觀聽返入」:「音性」,即音聲動靜二性。「觀聽」,觀照能聽聞之性。「返入」,逆流返入本性。

「滅音圓聞」:「滅音」,寂滅音聲生滅之相。「圓聞」,而圓證聞性。

【義貫】

「五者」、以我修返聞照性,反「熏」妄「聞」而「成」真「聞,六根銷」妄「復」真,「同於聲聽」之性(聞性),以此復真金剛三昧之力,「能」加持「令眾生」之身猶如我身,「臨當被害,刀段段壞,」或能「使其兵戈猶如割水」,水無斷痕,或雖刀刃加身「亦如」以口「吹」日「光」,日光不滅;是故,我能加持令眾生藏「性」所顯真空妙有之身「無」有「搖動」。

「六者、」我以返「聞」法門「熏」修、得複本「精」妙「明」,此妙「明」之性「遍」照「法界,則」令「諸幽」隱「暗」昧之「性不能」自「全」,以此金剛三昧之加持力,「能令眾生」之身猶如我身,遍身光明,因此,若有「藥叉、羅剎、鳩槃茶鬼,及毗舍遮、富單那等,雖近其旁,目不能視」,故不能為害。

「七者」、以我修「音」聲之動靜二「性圓銷,觀」照能「聽」聞之性,逆流「返入」本性,故諸塵銷滅,「離諸塵妄」,以此銷塵金剛三昧力故,「能」加持「令眾生」之身猶如我身,一切「禁系枷鎖所不能著。」

「八者」、以我修習返聞入流,寂「滅音」聲而「圓」證「聞」性故,「遍生慈力」,一此加持力,「能令眾生經過險路,賊不能動。」

【詮論】以上為八難無畏。

2.令離三毒無畏

【「九者、熏聞離塵,色所不劫,能令一切多淫眾生遠離貪慾。

十者、純音無塵,根境圓融,無對所對,能令一切忿恨眾生,離諸瞋恚。

十一者、銷塵旋明,法界身心猶如琉璃,朗徹無礙,能令一切昏鈍性障諸阿顛迦,永離痴暗。」】

【注釋】

「熏聞離塵,色所不劫」:以我熏修「出流」之妄聞,令成「入流」之真聞,而得離塵,故色塵不能劫奪、或動搖我心。

「純音無塵,根境圓融」:以我修反觀純一聞性所顯之妙音,別無所對之塵,亦即「動靜二相瞭然不生」,故內根外境圓融無礙。

「無對所對」:無能對、所對,故絕一切對立差別。

「銷塵旋明,法界身心猶如琉璃」:「銷塵」,以我修行銷除所緣之妄塵。「旋明」,旋複本性之妙明。「法界」,外身。「身心」,內身。此謂,因此能令外之法界、內之身心,皆如琉璃一般通徹光明。

「阿顛迦」:義為無善心,亦即心中無善法之眾生,以其根暗鈍,故於法不了,不能攝受任何善法,故心中無善;交光法師說此為愚痴之極者。

【義貫】

「九者、」以我修行「熏」出流之妄「聞」而為入流之真聞,故能「離塵」染,「色」塵「所不」能「劫」奪,以此離塵金剛三昧力故,「能」加持「令一切多淫眾生遠離貪慾。」

「十者、」以我修反觀「純」一聞性所顯妙「音」別「無」所對之「塵」:所對之塵即銷,能對之塵亦寂,故內「根」外「境圓融」無礙,「無」能「對、所對」之對立差別,以此三昧力故,「能」加持「令一切忿恨眾生,離諸」互相敵對之「嗔恚」心。

「十一者、」以我修行「銷」除所緣妄「塵,旋」複本性妙「明」,令外之九「法界」、內之「身心」皆「猶如琉璃」,內外明「朗」照「徹無礙」,以此金剛三昧力故,「能」加持「令一切昏」迷暗「鈍性障」者,乃至如「諸阿顛迦」(心極昧劣暗鈍無善者),「永離」愚「痴暗」鈍。

3.滿子息願無畏

【「十二者、融形復聞,不動道場,涉入世間,不壞世界;能遍十方,供養微塵諸佛如來;各各佛邊為法王子。能令法界無子眾生,欲求男者,誕生福德智慧之男。

十三者、六根圓通,明照無二,含十方界,立大圓鏡,空如來藏,承順十方微塵如來秘密法門,受領無失,能令法界無子眾生,欲求女者,誕生端正、福德、柔順、眾人愛敬、有相之女。」】

【注釋】

「融形復聞」:「融」,銷融。「形」,四大幻形。「復聞」,旋復真聞之性。

「不動道場」:「不動」,以不生不滅故不動。「道場」,真如之理體,亦即真如本心。

「涉入世間」:「涉入」,起於大悲,依三昧力,故能涉入。「世間」,有三種世間:器世間、有情世間、真覺世間。菩薩以三昧之力,於此三世間皆能涉入無礙。

「不壞世界」:菩薩雖以三昧力涉入世間,但亦不破壞世間之因果,以無我相故。

「明照無二」:「明」,表圓通之體。「照」,表圓通之用。「體」與「用」二者對於已達圓通境界之菩薩而言,已無差別,他已能即體即用,即用即體,無二無別,是為體用圓通之相。

「含十方界」:「含」,裹也。此圓通之體與用含裹了十方世界,十方之佛世界盡在其中。

「立大圓鏡,空如來藏」:「圓鏡」之義,圓者,圓滿也;鏡有二義:一、能照、二、能攝、能映。「如來藏」有二相:一、空如來藏;二、不空如來藏。「空如來藏」之「空」字,是清淨義,一究竟清淨,不著一切相,故名為空。空如來藏亦是如來,此如來藏,自性清淨,不生不滅,故離一切相,故名為空如來藏。又,空如來藏亦是能含、能容一切之義。「不空如來藏」,為從空起用,能生一切法之義,即是由清淨性而出生一切莊嚴之義。是故雖則空如來藏乃究竟清淨,然於此畢竟空中,得出生十法界一切森羅萬象、有物有則、莊嚴之相;此即不空如來藏之用。是故,空如來藏即是「不變之體」,不空如來藏即是「隨緣能生」之用。若依究竟而言,如來藏之「體」與「用」實非二相,實是體用一如;如是體用一如之相用即稱為「空不空如來藏」,而顯如來藏即體即用,即用即體、中道圓融之究竟理體。

「承順十方微塵如來秘密法門」:「承順」,承受順應。亦即以立大圓鏡之空如來藏,廣大無邊,能含能攝一切,故能攝受十方如來之秘密法門。為何說「秘密法門」呢?此有二義:一、以此求男女之法為「與願法」,在相上是屬於密教中之「增益法」,故稱之為秘密法門。二、菩薩欲行此增益法,滿眾生願,而又須不壞因果法,須有大神通,照見此祈求之眾生於無量劫中,有無善根因緣,能堪受此福,菩薩方得轉變其現生原有之因緣;又須以大神通方便之力,引攝令其生起善心、修福積德,方能得配受此福,而不壞因果。

【義貫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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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以此功德,莊嚴佛淨土。上報四重恩,下救三道苦。
惟願見聞者,悉發菩提心。在世富貴全,往生極樂國。
請常念南無阿彌陀佛,一切重罪悉解脫!